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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局长戴一平: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人事和机构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联系天目湖镇、戴埠镇司法所。
副局长沈卫东:负责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制工作,分管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联系溧城镇、别桥镇司法所。
副局长湛曹林: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科(市安置帮教办公室),协助党建工作,联系南渡镇、社渚镇司法所。
副局长吴旭辉: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大调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联系埭头镇、上黄镇司法所。
副局长叶文武:协助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制工作。协管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
主任科员陆鸿飞: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管法治宣传教育科,联系上兴镇、竹箦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