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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的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局长戴一平: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人事和机构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联系天目湖、戴埠司法所。
副局长湛曹林: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科(市安置帮教办公室),协助党建工作,联系昆仑街道、南渡、社渚司法所。
副局长吴旭辉: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大调解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联系溧城、埭头、上黄司法所。
副局长叶文武: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法制工作,分管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公证处,法律援助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法律服务中心),联系别桥、上兴、竹箦司法所。
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9月17日
溧司党〔2018〕13号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