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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 靓同志为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史 枫同志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免去杨广明同志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务待遇)。
任免时间自2018年4月2日起计算。
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