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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继续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1.推进百姓议事堂可持续发展,推动“百议堂”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订完善信息收集、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一系列制度。研究制订 “百议堂”表彰奖励办法,引导市有关部门和各镇区(街道)通过购买服务等途经,为各村“百议堂”开展议事活动提供相应经费保障。落实“百议堂”理事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2.做好人民调解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构建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民调解宣传体系。
3.鼓励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基层权威人士设立个人调解室,推广“老娘舅”“和事佬”等经验做法,支持他们利用情、礼、法等规则调解民间纠纷。
4.大力培养医患、劳动、交通等领域法律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委托调解或购买服务机制,充实人民调解专家库,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5.认真开展特殊时间节点重点人员排摸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日报、直报制度,继续实施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和周滚动统计上报制度。
6.继续抓好人民调解案卷的审查和规范工作。提高人民调解案卷的质量,保证专网运行机制的落实。
二、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继续落实服务均等普惠
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新建的“一站式”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资源的指挥和调度;协调其他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事务或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研究会办、联动处置;以及指导、协助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积极引导各乡镇落实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工作,配齐相关硬件设施,制定贯标实施方案。
8.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申报工作,做好申报审核和工作指导,争取推动全市符合条件人员都进行申报。
9.加强与财政、编办、发改委、物价等部门沟通协调,在部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基础上,研究细化法律服务项目,加快推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
10.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村(社区)顾问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针对配备律师与自聘律师冲突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指导性做好人员配置,加大在岗履职情况检查考核,确保律师定点深入社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促进社区依法自治。
11.规范资质审核许可。严格实习律师申报、实习律师考核审报、律师执业申报等各项申报材料审查,实行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对于受理时限的规定。帮助处理律师执业、转所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回应律师提出的合理要求。
12.加大法律服务队伍执业纪律宣传。研究打击公民代理问题,印发新法律服务联系卡,在社会全面展开“认准真律师,抵制黑律师”宣传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配合做好非法设置的法律咨询点的查处工作。
13.扩大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覆盖范围,与法院协调,建立刑事审判案件犯罪嫌疑人辩护全覆盖制度。
14. 实行公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延伸公证服务场所,改变以往坐堂办证的模式,选择一到二个群众不便办理公证的偏远乡镇,设立公证便民服务延伸点,以方便群众办理公证。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提升社会法治氛围
15.重点扶持戴埠镇高桥村、溧城镇五里亭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16.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天目湖国家湿地生态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推进玉枝茶果园景区法治文化园二期建设、税收文化园二期建设和食品文化园二期建设。着眼1号公路品牌效应,建设2、3家有重大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农庄。
17.协助检察院、教育局大力推进溧阳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
18.继续组织开展好网上“万人学法考试”活动。
四、狠抓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助推管控工作转型发展
19.在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建立入矫管理、矫治服务、解矫社会保护区“三大工作区域”,各个区域设立不同功能室,切实推动教育矫治向“专科门诊”转变,把矫治场所作为对服刑人员分类管理、精准矫治的重要阵地,着力推进功能化建设,更好地保障社区矫正职能履行。
20.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专题活动,把政治思想教育贯穿于社区矫正各领域、全过程,促进服刑人员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理解和拥护,引导其认罪、悔罪、赎罪。
21.立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修复这个基本职能,抓住对被害人(社区)补偿修复这个重点,促进对社会规范效力修复以及对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整体修复。借鉴南通等试点地区的做法,创新运用认知心理、复归能力等修复方法,切实将修复工作融入到对服刑人员的管控矫治中。
22.探索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核心战斗力,采取手机定位监管、指纹识别考勤,电子手环等信息化工具,形成“智慧矫正”工作模式。
23.以“三期分段”为主线,探索“四色积分预警”机制。对应入矫、矫中、解矫“三期分段”,按照重点人员(红色)、严管人员(橙色)、普管人员(黄色)、宽管人员(蓝色)四个等级,实行积分预警等级化管控,增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再犯可能性的敏锐感知、预测预警和预防预控,同时试行“月初评估确定等级、积分预警实时上调”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24.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建引领,以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规则。
26.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局机关机构设置,进一步整合职能,优化结构。同时,积极推进司法行政“进一门、集中办、高效批”改革,全力提升服务效能。
27.深化岗位练兵,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者和普法骨干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8.继续开展交通路口文明引导、“路长制”巡查、“阳光扶贫”“法律六进”等志愿服务工作。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