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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服务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的作用,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溧阳·2018春风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整合系统内部资源、融合社会各方力量,以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农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法律服务,大力实施法治便民惠民举措,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法润溧阳•2018春风行动”从即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积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抓住春节后务工人员返城就业高峰,结合“情系民工”专项活动中发现的影响民工权益、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一是主动问需即时送法。整合12348法律服务队、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力量,组织“以案释法宣讲团”“普法讲师团”,走访企业、劳务市场、民工集聚点等,开展劳动就业、薪资发放、安全生产、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主动上门服务,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进城务工人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广泛运用车站、公交、公路服务区、小区、街道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展播法治电影、投放普法广告、张贴普法标语、告知救济渠道,积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二是助力维权积极服务。要切实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法律诊所等作用,在外来务工人员、企业集中地区推行基层站所双休日、午间值班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公证、法律援助需求较多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等,组织服务团队上门或驻点集中开展服务。要推动民工维权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移,积极主动面向民工全面提供免费的劳动用工合同审查服务,帮助民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积极向外出务工人员推荐注册使用12348法网。要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对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酌情减免服务费用。三是全力化解争议纠纷。加强与人社、工会部门协调联动,推进300人以上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商贸流通等企业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组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就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薪资支付、工伤保险等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完善信息收集、研判、调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苗头性、倾向性矛盾调处化解和复杂疑难纠纷的预警防控。积极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12348江苏法网开展法治宣传,加大推介力度,加强应用指导,探索在线受理、咨询、调解、督促协议履行等业务,及时推送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信息,丰富在线服务产品。
(二)广泛开展乡村法律服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村居行”,针对农村季节性、区域性、产业性特点,摸准摸实农民的法律服务需求,扎实开展多种形式法律服务。一是开展春播春种法律护农活动。依托12348法律服务队、村居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社会组织,采取以案说法、法治演出、图片说法等,把土地经营流转、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组织“三农”法律服务团,主动深入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购销、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专项服务。组织基层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深入排查化解农药种子购销、合同签订、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等方面问题,保障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围绕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村依法治理、维护农民权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针对农村文化特点和农民接受习惯,积极推进法润村居、法进农户,融合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等开展法治宣传。引导法律顾问、“三农”法律服务团以定时+即时、网上+网下、定点+走访、法网+微信等服务模式,积极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装备创新、扶贫项目开发等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服务,帮助完善乡村民主公开、村规民约、法律文书等,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崇德尚法新型村(社区)建设,促进村居依法管理、规范自治。加强百姓议事堂等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因地制宜提供宣传、调解、维权等法律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要认真落实省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动各村(居)法律顾问上门下访形成常态。充分挖掘本地法律服务资源,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配备,合理安排每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的村居数量,切实保证服务时间和服务质效。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对口支援,指导协调城区法律服务人员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欠缺的城郊和农村流动。积极推进“互联网律所进乡村”工程,与经济薄弱的乡镇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帮助设立互联网律所等,推行在线电话视频咨询、在线法律事务办理、在线服务预约登记等低门槛、低成本法律服务方式,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
(三)加强困难群体法律关怀。要针对困难群体法律知识欠缺、维护自身权益能力较弱、文化水平偏低等问题,通过精准式宣传、套餐式服务、一站式维权,提升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认真摸清困难群体法律需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沟通协作,同时运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法律顾问、12348法律服务队,全面排摸法律援助受援群体和法律服务需求,完善受援对象信息库。针对困难群体关心的赡养、婚姻、继承、土地流转、人身损害等问题,通过派发宣传单、建立联系卡、发送信息等,采取浅显易懂的形式送法上门。结合省厅开展法律扶贫活动,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对本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全面实地走访,深入开展贫困原因和法律需求调查,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建立法律扶贫档案,因人施策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二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积极推动调整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加快实现低收入人群法律援助全覆盖。积极建设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咨询、代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继续落实公证减免费优惠政策,对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减免公证费用。三是切实提高困难群体服务质量。优化升级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进一步扩大名优律师团规模,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完善法律援助线上预约、申请、办理、评价等功能,降低当事人办事成本。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体事故处理、民事赔偿、经济纠纷等提供个性化免费法律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申请补偿(赔偿)或救助。
(四)组织特殊人群困难帮扶。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戒毒单位要依托互帮共建机制,强化动态走访摸排、监地信息互通,做好“三帮扶”。一是帮扶特殊人群困难家庭。要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后续照管对象等五类特殊人群困难家庭及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加强与困难特殊人群本人、家庭及其在读学校、就业单位、所在村(社区)的沟通,掌握其思想、生活、表现情况。将排查情况登记造册形成信息库,重点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制定和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要积极开展爱心送暖活动,进一步加强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宣传应用,积极做好监地协调对接、简化审批手续、优化会见流程,提升远程帮教会见成功率、知晓率。二是帮扶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加强对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关爱,协调教育部门共同开展爱心助学行动,帮助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支持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意愿的未成年子女继续就学。对条件特别困难的监狱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子女要运用特困帮扶基金予以资助,防止其子女失学辍学。三是帮扶特殊人群回归社会。用好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力量,组成帮扶小组,为困难特殊人群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生活安置等回归衔接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困难特殊人群及家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抓住春季企业招聘旺季,广泛收集各类招聘信息,向有就业意向的困难特殊人群推介,促进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加强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五)持续开展专题公益法律服务。结合春季传统节日多、纪念日多、公益活动日多的特点,围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通过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把法律融入生产生活,牢固树立“法律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法律”的理念,以各类节日、纪念日为串联,推动法律服务长流水、不断线。一是持续开展节日纪念日公益服务活动。要切实加强与妇联、工商、环保、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资源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3·8妇女节期间,结合“法护人生”“法进家庭”行动,围绕出生、入学、工作、婚姻、退休等人生关键阶段宣传发布公民全生命周期权利义务清单;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举办各类咨询、服务、调解活动,为消费者维权支招,通过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在微博微信发布微视频、微图文等进行说法;在4·29地球日期间,结合“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行动,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污染纠纷排查调处;在5·1劳动节前后,进企入厂举办“劳动者法律大讲堂”,多维发布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薪资支付等法律风险提示;在6·1儿童节前后,面向社会、家庭、学生广泛开展宣传服务,通过学生把日常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要结合纪念节点和实际,每月举办两次不同专题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二是联动开展4·8司法日活动。要提前策划、认真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4·8司法活动日、司法行政主题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运用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成效,多方倾听基层和群众意见,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法律服务机构也要开展相应司法日宣传活动,邀请群众、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观指导,同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进基层一线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开展服务,唱响为民服务的司法行政工作主题。三是全面落实惠民实事项目。在继续抓好去年聚焦富民15项举措基础上,认真落实今年司法行政惠民10项举措,逐项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常态长效落实。要大力推介宣传12348江苏法网、“三大平台”等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和服务内容,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社区、楼宇“两微两员”制度,即“法润民生”微信群、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法律服务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通过邮递宣传单、张贴宣传告示、发送微信短信等形式,让群众知晓本社区、本楼栋的两微两员以及可提供的服务,进一步丰富“微司法”的内容和形式,并积极探索与公检法“微警务”“微法院”的衔接联动,扩大司法行政的服务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突出行动公益属性,精心组织策划,抓好推进落实。市司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戴一平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各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统筹和组织领导,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活动具体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明晰、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是优化资源整合。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监狱戒毒等条线密切配合,省、市、县、镇、村各级畅通联动,打好服务群众的“组合拳”“整体仗”。要加强外部资源运用,主动保持与人社、民政、工商、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合力,扩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深化宣传总结。加强专项行动宣传的整体策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技术平台,密集发布行动服务内容、服务渠道、服务成效等,相互学习借鉴,持续营造声势。要深入一线挖掘、总结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收集整理文字、图片、微视频等素材报送,重大或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要第一时间报送,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