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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司法所:
现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0日
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
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水平,有效减少和坚决遏制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问题发生,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确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重要时节和重大活动期间我市社区矫正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从六个方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目标
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以重点人员稳控专项督查、服刑人员法纪专项教育、矫正工作队伍专项培训、公安推送数据专项核查、脱管在逃人员专项追逃、矫正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六大专项行动为内容,围绕严惩严控、整治整训、考核考评,依托信息平台,不断加大执法和管理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六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社区矫正工作者执法水平明显提升,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明显减少;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活动时间、步骤及措施
集中整治活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具体步骤及措施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0日)。
市局召开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该阶段集中开展六大专项行动:
1、重点人员稳控专项督查。(2018年5月11日至31日)
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执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试行),按照《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规范》中11项排查条件,全面、动态、滚动、全程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要落实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双十六”、实施电子腕表定位管理等“加强型管理规定”;要落实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县乡挂牌转化制度,推动重点人员排摸管控制度化、常态化。各镇(街道)司法所于5月29日(周二)上报重点人员排查及管控情况,矫正科于5月30日(周三)在系统上进行督查,5月31日(周四)通报各镇(街道)司法所重点人员稳控情况。
2、服刑人员法纪专项教育。(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
分动员部署、组织开展、考核总结三个阶段来组织实施。在组织开展阶段,分三个专题(每月一个专题):一是法律法规教育。重点是矫正条例等法规和监管及教育规定等内容。二是案例警示教育。重点是通报近年来我市社区服刑人员被提请法院收监的典型案例以及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开展教育等形式,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是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问题调适、心理疾病预防、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通过三个专题的学习及相关知识测试、竞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的提高,并自觉接受矫正。在考核总结阶段,对专题教育活动期间学习守纪等矫正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予以表扬;对见义勇为、自觉回报社会、检举他人违法违纪等表现突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矫正表现较差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予以批评,严重违规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惩处。(详细活动方案由各镇(街道)司法所根据各地集中教育计划内容制订并报局矫正科备案)。
3、矫正工作队伍专项培训。(2018年6月1日至30日)
着重开展四个方面的培训练兵活动。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全面准确把握专项培训活动的主要内容,把学习、训练和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在学习、训练中完成好本职工作。一是政治理论学习 。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纪律规矩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史国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规定》和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等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等,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依据法律规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三是岗位技能训练。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结合《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要求,开展相应的技能训练,突出调查评估、接收宣告、适用禁止令、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和监管、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衔接配合、矫正终止与解除等执法环节的训练,切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4、公安推送数据专项核查。(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
各镇(街道)司法所要积极开展信息系统核查工作。市局每天对社区矫正信息系统中公安数据的推送情况进行分析,对社区服刑人员乘坐飞机、动车情况以及每天夜间10∶00以后在本地酒店住宿、上网等信息情况进行研判,并发送至相关司法所。司法所要对推送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核实,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不假外出等违规情形时,司法所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法严肃处理。
5、脱管在逃人员专项追逃。(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
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充分认清追回脱管在逃社区服刑人员对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负有追逃责任的司法所要积极查找脱管社区服刑人员,对脱管超过一个月及其他符合收监执行规定的,要及时向市局提出收监执行建议。要成立追逃领导小组,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协助追逃。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追逃。加大法规宣传和说服规劝力度,动员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逃犯线索;将在逃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列为重点走访对象,逐户上门做好规劝工作;向在逃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敦促归案信,敦促在逃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投案。
6、矫正执法工作专项检查。(2018年7月1日至15日)
结合2018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评价工作要求,局组织一次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面检查。重点对监管安全工作活动开展情况及上半年执法质量进行考评,同时为做好监管安全工作活动总结提供依据。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31日)。各镇(街道)司法所对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进行自查和总结。市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发现和提炼好的做法经验,并予以推广。
三、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是针对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和管理环节的突出问题采取的针对性举措。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矫正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及各司法所所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监管安全工作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司法所必须高度重视,将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组织开展。各司法所所长要亲自过问,抓住节点重点;分管所长要具体协调推动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科要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各镇(街道)司法所要积极组织开展监管安全工作整治活动,确保整个活动有序开展。
(二)统筹推进落实。六大专项行动是监管安全工作活动的子行动,也是核心内容,相互之间有内在的关联,也自成体系。在推进中,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按照活动计划有序推进。活动中要统筹兼顾,以务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行动,将活动各项措施落到落处。市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要紧扣活动方案,强化督查督导,定期和不定期到司法所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对活动开展滞后、措施落实不力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跟进指导督促。各镇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监管安全工作整治活动计划,落实各项监管措施,防止发生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同时,要抓好信息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司法所要充分运用内网平台、市局信息简报等载体宣传监管安全工作活动,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推进活动整体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利用好新闻媒介正面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群众知晓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创造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