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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我市“两大推进年”活动,认真落实上级政法、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主要工作如下:
一、围绕大局、聚焦惠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法律服务护航大局。始终以大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两大推进年”工作为指引,积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公证在维护政府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独特作用,为市政府主导的十多次司法强制拆迁、公有产权危旧房抽签选房、地块外围评估等活动提供了一系列的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今年,我市1名律师任政协常委,2名律师任政协委员;1名律师被聘为市委法律顾问,6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落实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告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接案审查和备案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度以及检查督导制度,引导律师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至今,共进行了4次律师代理黑恶势力案件的备案。
(二)法律产品普惠民生。继续推动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219个行政村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律师参与人数达到94人。深化法律顾问考评工作,通过检查服务台账,抽查曾接受服务群众满意度,确保法律顾问履职质量。全面推行“绿色继承”公证服务,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及提供的证据材料,实行由公证机构派员帮助当事人主动寻找证据、提前调查核实,对标的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遗产免费办理继承公证。推行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开通公证在线受理平台,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出生、生存、死亡”等40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均为当天受理当天出具公证书。今年以来,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877件,没有出现一件错、假证。
(三)精准服务温暖人心。逐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制定《关于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审查逮捕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遴选出50名刑事专业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实现了审查逮捕刑事辩护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办理案件126件。将阳光扶贫人员库中低收入人群共1667名,纳入我市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援助等精准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及阳光扶贫对象法律援助26件。与看守所、法院、监狱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衔接交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申请法律援助,今年共接待咨询1213人次,办理转交法律援助案件68件。深化对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在我身边”困境青少年精准帮扶项目活动,走访全市10个乡镇133名困境青少年,向百余个困境青少年家庭送去法律服务。
二、排查在前、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高质量发展
(一)重排查,矛盾纠纷不上交。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通过召开镇区和部门矛盾纠纷排查片会、现场会,通报交流情况,研讨重大纠纷化解措施。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化解预警,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主动会同相关镇区、部门落实重点人员排查和重点案件跟踪化解措施,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和“进博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今年,全市共排查纠纷4279次,接待群众7590批次、16268人次。受理调解纠纷6825起,医患纠纷54起,其中重大死亡纠纷16起;婚姻纠纷229起;交通事故纠纷651起,调解成功率100%,劝阻群体性上访66批460人次,全市没有因调解失责或调解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民转刑及群体性事件发生。今年5月,我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二)重基础,调解组织显成效。大力推动在物业纠纷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指导委员会,选聘了20名专家库成员,并成功举办了首期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专题培训班。目前,我市已建有物业纠纷调解组织4家,调解室和制度、标语等硬件设施全部到位,调解员已陆续遴选到位,溧城镇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已调节了物业纠纷21件。拟订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百姓议事堂发展意见》,依托百姓议事堂,做大做实村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基层排查化解预警、及时就地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通过百姓议事堂共调处各类矛盾1018多起,解决了诸多历史遗留疑难问题,许多信访老户纷纷停诉息访。
(三)重创新,纠纷调解多元化。成立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市信访局制定出台《溧阳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方案》,积极整合资源,大力推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涉信类矛盾纠纷168起,成功调解1起长达三年的信访积案和2起工伤死亡案件。重点加强了对“保调对接”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派驻人保财险人民调解室已调结交通类纠纷289件。联合市委政法委、财政局出台了《溧阳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将以往笼统的案件奖励个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划分为四个档次(最高可以奖励2000元),同时增设对特别疑难案件的适当奖励的条款,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市“公调对接”和“访调对接”补助经费的问题。
三、谋篇布局、遍地开花,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引领,压实普法责任。制定《2018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普法工作的目标、重大任务和具体要求。制定《溧阳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办法》,确定了法院、检察院等10个单位为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项目化管理创建工作试点单位,探索研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评价机制。评选出2016-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十件好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准备“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完成了电子台账分类梳理、法治文化作品编印等迎检工作,接受了常州市和江苏省检查团的考核验收,并获得了好评。
(二)积极助推,拓展基层创建。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回头看”工作,带动新一轮创建,全市175个村、44个社区,已全部创建成常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今年溧城镇五里亭社区等9个村(社区)通过了第十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和公示,全市现共有82个村、30个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51.1%,位于全省前列。启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和燕山公园消防主题园通过了第六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考核验收并公示,全市现已有7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推进法治示范五区同创工作,今年我市有三家厂区、三所学校、三家景区、三条街区荣获首批常州市法治示范五区同创示范单位。
(三)创新创优,丰富内容载体。继续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了全市普法骨干培训、“法治入人心、吉祥满万家”送春联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活动、全市少儿法治书画比赛、“万人学法”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了普法公益短信推送活动,面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短信90万余条;在溧阳电视台和溧阳时报上滚动、刊载法治宣传标语30余条;在出租车、市公交车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润溧阳网、普法微信、普法QQ群的作用,全年发布普法微信100余篇,法润溧阳网上传普法信息及各类法治文章800余篇、图片500余幅。
四、建强平台、科学服务,推动特殊人群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严格履行“见人找档,见档找人”制度,注重与社区服刑人员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谈话;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和社区服刑人员警告、收监等执法活动;制订了《溧阳市社区矫正“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每月集中组织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宣告、学习,并适时组织考试。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摸、对重点制度的检查和对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改,全面强化重点时期的管控工作。规范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诊断检查鉴别工作。今年,我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04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4人),累计接收220人,解除201人。完成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60件。给予社区服刑人员警告26人次,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6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共3085人,其中刑释1995人,解矫1090人,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341人,其中刑释139人,解矫202人。在册后续照管对象68人。落实40名“必接必送”对象。
(二)全力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以重点人员稳控专项督查等六大专项行动为内容,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自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通过座谈、联席会议、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强化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下发《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特殊人群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通知》,签订《扫黑除恶工作保密承诺书》,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进行全面的摸排,及时掌握特殊人群的活动轨迹,经过全面梳理排查,目前未排查出有黑恶劣犯罪前科劣迹的高危人员。加快社区矫正中心主体平台提档升级,现已完成矫正中心的重新设计,视频指挥监控中心建设工作也在顺利推进中。
(三)开展各类帮困慰问活动。积极推动全市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法律扶贫”,集中开展了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护苗”主题日活动,精准排出特困家庭名单和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人员名单并建档立卡,分类排查我市特殊人群特困家庭法律和生活帮扶需求,建立需求信息库。对社区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和后续照管对象特困家庭开展了集中排查活动,为排查出的特困对象发放了临时性困难补助。今年以来,帮助特殊人群指导和推进就业96人次、帮扶困难特殊人群家庭21家、帮助特殊人群子女就学6家。成功组织19例在监服刑人员家属与其亲人实现远程视频会见。
五、党建引领、夯实基础,推动司法行政队伍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强化党建引领。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下发《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大力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和组织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集中调研、集中讨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积极为实施“融入常州、接轨南京”的战略部署提供法律护航;不断强化对标争先意识,在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条线开展调研,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探索推进举措;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法律服务型”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组织机关党员和群众积极开展“3·5”学雷锋、“3·15”消费者维权、交通路口公共文明引导、“路长制”巡查、“阳光扶贫”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读好书、悟初心、践使命”红色经典阅读分享活动,打造品牌活动,争创特色党支部。
(二)切实严格政治纪律。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会议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镇(街道)司法所所长签订了《司法行政工作责任书》,与律所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学习新思想,发展高质量”等多次主题学习日活动。积极开展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严明纪律、坚守底线”为主题的第十四个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观了五里亭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了纪录片《巡视利剑》。
(三)切实提升实战能力。制定并下发了司法行政服务和保障全市“两大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积极服务大局、普惠民生。完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工作,在中心开设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窗口,建成了“一个门进、集中受理、分头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深化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埭头镇、戴埠镇、上兴镇、南渡镇今年全部按计划完成了贯标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市普法骨干培训、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工作者培训和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全面提升了各个业务条线一线工作者的实战能力。开展溧阳市“十件社区矫正优秀案例”“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案件”等评选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全系统工作热情。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