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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溧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32/2018-0005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司发〔2018〕41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2018-12-14 发布日期:201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
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溧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司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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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现将《关于在溧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在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

“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央、省和常州市要求,以及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为工作指导,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全省组织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在新时代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发展伟业,凝心聚力、接续奋斗,号召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充分发挥爱国奋斗精神,进一步加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平安法治建设,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组织全系统知识分子深入学习钱学森、邓稼先、郭永怀等“两弹一星”元勋和西安交通大学“西迁人”为代表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和奉献精神,深入学习黄大年、李保国、南仁东、钟扬等为代表的新时代优秀知识分子的感人事迹和爱国情怀。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活动,以中青年知识分子为重点对象,以政治引领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对新时代爱国奋斗精神、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思想认同和政治认同,突出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学习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行”有方向。

三、具体安排

1.全面加强宣传解读。结合自身普法宣传教育的优势,利用法律“六进”、12348法律服务队、法律顾问进行普法宣传的契机,大力弘扬宣传“两弹一星”精神、“西迁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将爱国奋斗精神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宣传与法治教育宣传相结合,并在系统内部面向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知识分子群体积极进行学习宣传。深入挖掘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的模范人物及典型事例,以身边人的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成就来鼓舞司法行政人干事创新的斗志。通过在系统内部开展主题征文、读书分享、演讲比赛、书画摄影等活动,对爱国奋斗奉献和“四千四万”等时代精神进行挖掘整理、解读阐释和艺术呈现。同时,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开设“历史上的爱国奋斗模范”“爱国奋斗·最美法律人”等专栏,科普解读各个历史时期所涌现出来的模范人物、双创精神和典型事迹,评选司法行政条线的最优秀法律人,在“法润民生”微信群,定期发布与弘扬爱国奋斗精神相关的内容,形成宣传学习爱国奋斗精神的良好氛围。

2. 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研修培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奋斗精神的重要指示,精心设计主题,以专题研讨、报告宣讲、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在知识分子中开展爱国奋斗精神学习讨论。将爱国奋斗精神作为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研修培训大纲和课程板块。利用好各类党性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载体,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和形式,帮助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亲身体验、深入感悟老一辈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之路,切实增强对新时代爱国奋斗精神、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把爱国奋斗精神学习教育纳入局党支部、律师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员日活动,发挥党员知识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主题教育的载体和平台,丰富拓展活动形式,提升活动效果。

3.开展岗位践行活动。结合主责主业开展岗位创新、岗位建功、岗位奉献等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司法行政人员从本职岗位做起,立足岗位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司法行政人员的奋斗激情。加强对律师代理诉讼活动的监督,提升全市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社区矫正管理,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效能;筑牢人民调解防线,主动排查、调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单位的法律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约束,要求知识分子党员带头,全员参与,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树立行业和窗口良好形象。

4.发挥典型引导作用。由身边人选身边人、身边人学身边人,把培养先进、树立典型、打造品牌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切实掌握优秀律师、公证员、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源情况,重点发掘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充分发挥“法律专家服务团”作用,始终以大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两大推进年”工作为指引,在职责范围内竭尽所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领导小组,由戴一平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社区矫正科、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蒋军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技术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宣传报道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努力扩大社会影响。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跟踪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溧司发〔2018〕41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溧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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