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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基础,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打造视觉清朗的城市天际线,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谢明玉、崔宏任组长,丁治年、徐军为副组长,马俊、赵旭东、彭东明、王幸福、祁英、冯建国、沈筠、周华、史国民、偰理为小组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与时间
(一)整治范围:东大街、西大街、燕山路、燕山中路、燕山南路、南大街、天目路、清溪路、清溪中路、清溪南路、南环路、南环西路、建设路、建设西路、平陵中路、昆仑北路、昆仑南路、台港路、台港西路、和平南路、和平北路、罗湾路、天目湖大道城区段、奥体大道等。
(二)整治时间:2018年 1月—2018年4月
三、整治标准和内容
(一)整治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技术规范》、《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溧阳市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二)整治内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城市长效管理市区范围内主要道路沿线全面清理超过建筑物层顶高度的(除具有大楼冠名权之外)、垂直于建筑物立面的、附着于建筑物立面的、“一店多招”的各类标志、标识、标牌。清理后确需重新设置的,须由产权单位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重新设置需求,经与相关部门联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任务分工:
局广告科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整治内容的解读;执法大队负责做好宣传、清除和拆除及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相关部门、科室要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力量,周密安排,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领导人负责,保障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安全保障到位。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文明执法,着重耐心说服,解释工作,杜绝较大的矛盾发生。现场作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溧阳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 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