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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要求,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立即开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苏人社函〔2018〕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市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的重点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二、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事项为降低标准住院、虚假住院、长期留存社保卡、虚假处方、以药串药、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等违规行为。三、检查时间:本次检查于2018年1月底开始,2018年3月15日前结束,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配合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含电子数据),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