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镇劳动监察中队、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6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从2018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时间
书面审查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2017年度书面审查全面推行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服务大厅书面审查栏自行申报。
抽查复检时间:2018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特别是未按期申报的用人单位,纳入双随机抽查单位名录进行实地检查,并督促用人单位补充申报。
三、书面审查网上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登录: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时,要选择单位登录,原单位用户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方式,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提交,登录成功并可以办理相关业务。新单位用户要先进行实名认证,系统对新用户进行过身份验证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网上办事大厅-用户认证操作手册》。
网上数据填报:用人单位按照《书面审查须知》相关要求如实填报。
四、书面审查工作要求
(一)宣传、组织督促申报
书面审查期间,市人社局将积极通过人社门户网站、书面审查QQ群、溧阳时报、市人社服务中心电子屏幕进行公告。将普法宣传和服务指导贯穿书面审查工作的始终。各镇人社服务中心、各镇劳动监察中队要加强网上书面审查和双随机抽查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积极进行网上申报。
(二)认真审核申报数据
市劳动监察大队应自收到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数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再要求用人单位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三)合理确定抽查对象
集中书面审查结束后,市劳动监察大队应按计划和公布的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单位。重点检查未参加书面审查网上申报、审查结果为已审查纳入双随机抽查检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以下、列入“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全年双随机抽查检查单位不低于人均60户。
(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劳动保障执法部门应依法履职,实施执法检查时,应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对监管对象劳动用工情况做全面检查,将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融于一体,检查结果应及时、统一、规范公布。
联系人:杨珂,联系电话:87269691。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