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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 “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12/2018-0004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人社发〔2018〕96号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生日期:2018-12-10 发布日期:2018-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 “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溧人社发〔2018〕9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溧委发〔2016〕63号)、《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资助(奖励)办法》(溧政发〔2017〕5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凡符合“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资助(奖励)范围的对象均可申报,具体资助(奖励)的情形和标准详见《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资助(奖励)办法》(溧政发〔2017〕55号),可登陆溧阳市党建网www.jslydj.com或中国溧阳www.liyang.gov.cn(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查询。

二、申报程序

1. 各有关单位负责排查人才开发的基本情况,填写对应《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资金单位(个人)申请表》(可在溧阳党建网或中国溧阳-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组织收集上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上报单位(个人)开户行、账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所在镇(区)和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内容真实性的实质和形式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7269810)。

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

三、具体要求

各镇(区)、主管部门要以申报工作为契机,宣传贯彻好人才政策,更好地发挥人才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同时严把审查关,杜绝弄虚作假和重复享受,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


附件:

1.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资金个人申请表

2.溧阳市“天目湖英才榜”专项资金单位申请表


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4日


 

43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天目湖英才榜”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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