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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3512/2018-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社发〔2018〕105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生日期:
2018-12-25
发布日期:
2018-12-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溧人社发〔2018〕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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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18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切实做好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积极引导困难群众主动参保续保。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和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范围,对其发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实施救助。
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设信息交互平台,提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实时性,实现部门数据的互通共享和待遇资格准入、退出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信息共享、支付同步、公开透明的“一站式”结算平台,加快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切实减轻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垫资压力;加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经办合作,商业保险公司主动上门做好理赔条件确认工作,进一步方便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享受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
三、其他
本通知除另有规定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民政局
溧阳市慈善总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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