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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紧紧围绕“重大项目攻坚年”和“文明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进一步增强土地和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和调控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力以赴对上争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调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7月底经省政府批准启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万亩、规划流量指标1.5万亩,进一步拓展了全市用地空间。落实各类用地指标1.12万亩,完成总供地1万亩,为重大项目、民生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树立“土地整治+”和“矿地融合”理念,充分发挥基础平台作用。一是政策层面规范引导,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溧阳市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提升村镇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办法》,加大对经济薄弱村、溧阳茶舍发展的支持力度。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总面积1.44万亩,新增耕地超8000亩。二是全力支持重点工作,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双挂双促”精准帮扶,对试点村、挂钩村在规划空间、盘活存量农房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综合整治、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优先保障。三是加快推进“矿地融合”,全省“矿地融合”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土地和矿产管理在人文融合、管理融合、技术融合、生态融合等方面的经验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市政府出台《溧阳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全市37个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一矿一方案”。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社渚镇金山矿、长山南矿成功创建成为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今年以来关闭矿山1家、砖瓦窑5家,全市粘土砖瓦窑已经全部关闭。
(三)“对标找差”全面整改,推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一是外出学习交流,局领导班子带队赴新北国土分局考察,学习新北分局在创建节约集约模范区,推动全区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方面的先进经验,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加以落实。二是严格用地审核,按照市政府对各镇区开展“建设用地亩均投入与产出”考核的相关要求,会同经信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选址、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进行严格审核。三是盘活存量土地,制定《溧阳市闲置土地处置和防范实施意见》,对所有闲置土地不予办理融资抵押、出租、转让及各类变更登记手续,“一地一策”明确加快处置存量闲置土地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各镇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指导督促力度,确保今年再盘活存量800亩以上。
(四)强化土地执法监管,确保全市层面用地安全。一是顺利通过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南京督察局全域督查和省国土厅违规违法用地专项检查,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进一步充实国土执法队伍,配置基层国土所执法车辆,在所有镇区重点部位和矿山区域安装了100个“慧眼守土”24小时智能视频监控,对违法违规用地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先后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5件、矿产违法案件2件。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国土、经信、水利等部门及时抄送涉土违法违规线索,并加大联合处置力度,共有2件涉土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全市层面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天目湖镇被评为常州市国土资源执法先进镇。
(五)平稳开展不动产改革,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和“3550”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系统5月份正式上线运行,将原有的房屋登记与土地登记系统有机整合,进一步缩短登记服务时限,实现所有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放不动产权证,企业绿色通道3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开通微信公众号、EMS邮寄服务以及为特殊人群的上门服务,同时与法院、住建、地税、公积金、银行等单位开展不动产登记所涉信息点对点共享,其中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成为全省试点。三是稳步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试点,在埭头南埝村、邹家村率先完成试点任务,并形成相关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