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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每年实施一批学前教育重点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18年计划投资8930万元,新建、改扩建周城、埭头、殷桥等幼儿园。
二、提高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标准。从 2018年起,连续三年按每年20%的比例增长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2018年500元、2019年600元、2020年720元。
三、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800万元,比2017年增加3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舍维修、教育设备购置等,重点扶持农村非建制镇幼儿园维修改造及教育设备购置等。
四、加大优质园创建投入。统筹省、市专项资金持续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鼓励幼儿园特色发展,大力扶持乡村幼儿园发展。支持优质幼儿园以举办分园(教学点)等方式,开展集团化办学。建立省级优质园主动帮扶相对薄弱的普惠园的工作机制,加快提升薄弱普惠园的办园水平。
五、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在全市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和特困职工的子女、孤、残儿童等实行政府资助制度,资助标准3000元/生· 年。
六、保障幼儿园学生用餐标准。安排资金近560万元用于公办幼儿园食堂员工工资,把各幼儿园食堂的水、电、气等费用和食堂员工工资等支出由幼儿园行政账列支,不计入食堂运营成本,全力保障学生用餐标准,努力让每一个学生吃上学校食堂做的安全、营养、可口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