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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用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
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填报“三公经费”预算表,将“三公经费”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三、规范票据审核。要求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报销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每一笔公务消费支出报销必须附来人单位公函、单位接待审批单、消费支出明细、发票。
四、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公务卡结算平台的监管作用,加强公务消费的监管,使公务消费规范化、透明化。
五、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指导各预算单位将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等支出情况通过财政部门专门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务。
六、开展专项检查。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审计局每年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严控公款消费”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