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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被确定为2018年度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
发布日期: 2018-07-12 浏览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今年初,市财政局会同水务局,在推动本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采用PPP模式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3月份,向省财政厅及省住建厅申报了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的项目。目前,我市被省财政厅、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2018年度省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并得到了4108万元补助资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以试点县为契机,按照省财政厅、省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江苏省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村庄环境改善提升)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PPP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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