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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我市普查工作于2018年启动,2020年完成。本次普查工作将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为保障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采取各项措施,切实抓好经费保障工作,一是对普查工作的重点如培训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族费、办公费等经费保障到位。二是认真解决好聘用普查员、指导员的人员登记补贴,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积极与统计部门沟通,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资金,做到服务主动。四是尽量利用现有设备资源,避免重复购置造成浪费。必须购置的设备,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五是督促普查机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六是定期对普查经费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普查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既要保证普查经费的投入,又要精打细算。截止目前,市财政已安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430.5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