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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市政府溧政发[2005]28号文件和溧政办发[2015]81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由政府发放保养金,2018年标准为每人每月435元,我市财政部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将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足额列入年初预算。
经核算,2018上半年共有受惠人员7105人,市财政及时发放保养金3708.81万元,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