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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溧阳市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全覆盖为抓手,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机构、健全机制、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了有益探索,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提升绩效考核、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等工作,为维护溧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善于结合实际,发挥群众力量。主动依靠本地群众创设草根型社会组织---“百姓议事堂”,在“百姓议事堂”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功能下功夫,防止片面化和利益化,把百姓议事堂的主业要放在矛盾的排查、化解上,力争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化解在一线。积极主动征求各相关单位、乡镇,通过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拟订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百姓议事堂发展意见》,明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特别是加强村级“百议堂”建设,重点围绕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努力构建符合实际的基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新体系,为平安溧阳、法治溧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善于抓住重点,发挥专业力量。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着重建设医疗、物业、婚姻、交通、环境等专业调解组织。今年以来溧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接待纠纷咨询393批次,864人次,调结各类医患纠纷50件,患方索赔1079.97万元,实际赔偿232.24万元,其中调处重大死亡纠纷15例,全部得到及时稳妥处理,患方索赔570.51万元,实际赔偿131.64万元;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民政局婚姻人民调解室劝和了187对即将破裂的婚姻;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巡警一中队人民调解室调结成功197起,赔偿金额达245.4万元。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劝阻群体性上访39批285人次。
三是善于争取支持,融合社会资源。争取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汇报、主动牵头、借势借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经过多次汇报沟通,近期联合溧阳市委政法委、财政局出台了《溧阳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按照“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将以往笼统的案件奖励划分为简易、比较复杂、重大复杂、特别疑难四个档次(最高可以奖励2000元)。同时增设对特别疑难案件中,虽经多次调解虽未成功,但有效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激化或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地,也给予适当奖励的条款。这一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困扰“公调对接”和“访调对接”补助经费的问题,为人民调解工作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