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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也是财政保障的重要环节。自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以来,溧阳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金共计718万元,确保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守护好全市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以财政、农林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2016年市财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安排资金96万元,2017年安排资金139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4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监管、检测、执法等方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同时根据《溧阳市农产品创建品牌工作意见》和扶持政策,下发品牌农业奖励资金102万元。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制定《溧阳市农产品质量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到市级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市财政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项目有效落实。
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现了农产品生产100%产品自检,质量安全认证农产品面积达到58.29万亩,占比达75%,农业“三品”企业245家,产品总量达547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也得到了增强,为我市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