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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一般纳税人可转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全市已有27家企业享受这一改革“红利”
发布日期: 2018-05-24 浏览次数:
来源:溧阳时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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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溧城鼎元模具加工厂财务负责人刘某来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业务,完成了一次“身份”转变。
现场工作人员为其算了一笔账,公司转登记日前12个月申报销售收入为43.21万元,缴纳增值税5.47万元,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后,同等销售收入只需缴纳增值税1.47万元,一年将少缴4万元左右,公司税收负担将大大减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月起,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营改增企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企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我市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特点,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据了解,为了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新政红利,市国税部门第一时间通过短消息推送的方式向全市近5000名纳税人告知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手续。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邹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