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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 2018-07-03 浏览次数:    来源:溧阳时报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常州相关政策,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76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新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市财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列入年初预算,强化兜底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全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2015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90元,2016年提高至每人每月670元,2017年起与常州标准保持一致,提高为每人每月760元,2018年再次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受惠对象5371人。(倪娜 贡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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