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溧阳要闻 >>内容
11月1日至2日,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天目湖镇村(社区)、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巡察戴埠镇村(社区)、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竹箦镇村(社区)、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巡察别桥镇村(社区)、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埭头镇村(社区)、市委第六专项巡察组巡察上黄镇村(社区)情况反馈会议分别召开。 在各会场,各专项巡察组组长分别通报了专项巡察工作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弱化虚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8月20日至10月10日,市委6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天目湖、戴埠、竹箦、别桥、埭头、上黄等6个镇6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为主线,扎实践行“两个维护”政治任务,围绕村级专项巡察监督重点,通过召开动员会、查阅台账资料和财务账册、开展谈话和座谈会、组织民意调查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现场走访察看、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政治巡察,从多个侧面了解情况、寻找问题、挖掘线索,顺利完成了本轮专项巡察工作任务。 会上,市委巡察组就如何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要牢固树立“最大政绩”理念,夯实战斗堡垒,深入推进党的建设;三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升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最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本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陈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