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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李女士匆匆忙忙赶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咨询关于自己中奖的事情。原来,前几天,李女士上高三的女儿,在玩手机的过程中点到了一则关于中奖的信息,于是接二连三的陌生电话开始不断骚扰李女士女儿,说她在某活动中中了二等奖,而且该公司声称,活动已经公证,如果她不去领奖,将起诉她。 李女士全家一听要被起诉,不觉提心吊胆起来。于是,李女士就赶来窗口咨询。直到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这是不法分子的行骗手段,并拿出了之前类似的案例,李女士心里的大石头才落地。 “现在的骗子太恶劣了,骗术层出不穷,说的和真的一样,就是要吓唬我们这些老百姓,要不是我来咨询一下,可能真的就上当了。”虽然识破了骗子的骗局,李女士还是十分恼火。 “当时我们得知情况后,也有许多疑虑,为了慎重起见,我们没有当即告知当事人此事真伪,而是查阅了《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录》,发现里面没有对方提供的公证处及公证员,这样就证实了此事确系骗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种骗局中,行骗者一般会用发短信、打电话、邮寄材料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经中奖,并声称自己主办的抽奖活动已进行公证,如果当事人想领取奖品或者奖金,则需要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公证费或者其他费用。行骗者通常会提供兑奖联系电话、监督电话、领奖地址、公司网址,以及相关公证处的名称、电话、公证员姓名等信息,有的还附有公证书复印件,而且按其提供的电话打过去,一直有人接听,按其提供的网址上网浏览,也能看到活动的相应内容。在李女士这个案例中,活动方就称,该活动已经在某某公证处公证,还告知了具体承办公证的公证员名字及联系方式,要求李女士汇去一定数额的公证费,并前往领取奖金。 元旦、春节临近,“天上喜掉大奖”的“好事”也逐渐多了起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被告知中奖时,首先要保持冷静,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所以,对超过5000元的“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其次,根据规定,受理抽奖公证事项的公证处不会要求中奖者交纳公证费,公证费由主办方交纳,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手续费、税费的抽奖活动,都应该提起警惕。对于抽奖者提供的电话,市民们应拨打当地114查询,谨防上当受骗。(邵曦乐 王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