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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一)繁荣精品创作生产项目。包括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网络视听节目、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等优秀成果项目,品牌广播电视节目(栏目)、期刊等。
(二)推动融合发展项目。包括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项目,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深度融合项目,三网深度融合项目以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项目等。
(三)加快转型升级项目。包括利用数字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绿色环保等技术推动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项目及行业应用示范项目。
(四)体制机制创新项目。包括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项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金融合作项目,重点产业园区(基地)培育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五)版权保护、服务、交易项目。
(六)品牌实体书店和城乡出版物网点建设项目。
(七)其他项目。包括 “走出去”项目,重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节展项目,服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等。
2018年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重点主题出版物和全媒体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支持方式
(一)项目补贴。对正在实施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性支出。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贷款贴息。对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以其在建设期内实际发生的贷款额,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一年的贴息补助。
(三)奖励。对项目申报截止日已经完成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项目实行奖励。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省新闻出版广电、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广发[2018]15号)。相关文件材料可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官网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文体产业科,联系人:徐晔,联系电话:8792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