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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依据国家和省市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溧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目前,该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并已修改完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使规划成果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27日
公示地点:
1、溧阳市规划局公示栏,地址:溧阳市体育路1号
2、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1210885778@qq.com
2、联系电话:0519-87252571
3、邮寄地址:溧阳市体育路1号,溧阳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绵城市规划意见”(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溧阳市规划局
2018年5月29日
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
溧阳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近期约50平方公里,远期约60.5平方公里。自然空间格局保护研究范围为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535.87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溧阳市城市发展,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建设塑造溧阳城市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 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资源高效”的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山水拥城”特色的海绵城市。
2、功能目标:城市水环境全面达标、城市水生态有机修复、城市排水安全有效保障、城市水资源集约利用。
3、建设目标: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海绵城市,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要求。
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
类别
项
指标
性质
取值
水
安
全
1
内涝防治标准
定量(约束性)
20 年一遇(24 小时)
2
防洪设计重现期
50 年
3
管网设计重现期
2~3 年(重要地区3-5 年)
4
水源水质达标率
定量(鼓励性)
100%
环
境
5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5%
6
面源污染(SS)削减率
60%
资
源
7
污水再生利用率
20%
8
雨水资源化利用
8%
9
供水管网漏损率
12%
生
态
1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不低于75%
11
生态岸线比例
不低于60%
12
水面率
不低于6.5%
13
透水铺装比例
建筑、小区、广场等不低于40%
道路人行道宜采用透水铺装
14
下凹式绿地比例
公园绿地不低于30%
三、海绵城市布局规划
1、自然空间格局保护
依托山地、丘陵、平原、水网等多样的地形地貌形成“三片、三带、 多廊”的自然空间格局。
“三片”指天目湖南山竹海为核心的市域南部生态保育片区、以茅山余脉为主体的市域西北部生态保育片区和长荡湖周边的市域东北部生态保育片;
“三带”指宁杭交通沿线、长荡湖与中心城区及南部山区之间、中河-南河-梅渚河沿线的生态廊道;
“多廊”市域多条骨干河道为主体的河流型生态廊道和多条高速、铁路、省道等交通型生态廊道
2、公共海绵设施布局
依托城市水体和绿地等公共海绵空间建设,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大型调蓄设施和调节设施、应急排涝通道(植草沟)等,中心城区规划布置公共海绵体20处,大部分结合绿地、水体设置。
四、分区规划
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分区、排水分区、水系、地形等因素,结合控规单元,将中心城区划分为7大分区、31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根据用地状态主要分为城市建成区、城市更新区、城市新建区三大类,分别提出建设需求。
五、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为西山地区、燕山新区、濑江新城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四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