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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制度将全面施行。在6月6日和6月8日,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常州市财政局举办的政府会计改革专题培训班,听取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专业教授作的辅导报告及用友软件工程师对政府会计制度软件的相关操作培训。
多年来,我国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其不能反映资产负债、运行成本、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二是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三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不能提供信息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对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进行改革。
2015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制定出台了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制度和新旧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等,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政府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制度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确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前者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后者实行权责发生制。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总体来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将面临“双目标”、“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要求。新的政府会计体系可以准确、科学、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情况,可以强化政府资产和债务费用的管理,从而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提高其工作效率,也有利于防范腐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印发政府会计制度文件汇编并开展系列会计培训,帮助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各项准备规定,树立权责发生制理念,熟练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费用归集分摊等会计处理方法,逐步实现从“核算型”会计到“参与管理型”会计转变,确保我市政府会计新旧制度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