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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产业双创服务平台、众创空间建设等新兴产业项目。
(二)支持旅游带动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文化旅游品牌项目、文化元素丰富及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演艺娱乐项目、大运河文化带产业项目、特色文化小镇文化内涵提升项目。
(三)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动漫游戏产业项目,支持动漫和游戏衍生品的开发营销、动漫和网游中高新技术开发与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和设备升级改造。
(四)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支持将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发展的产业化开发项目,支持民族工艺品创意设计及其衍生品开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创意设计推广项目、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的项目。
(五)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重点支持文化企业信贷融资和债券融资,支持文化产业项目采用实施创新性融资工具、支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运营。
(六)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对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到境外投资,特别是列入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2018年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七)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及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八)支持文化会展、文化消费促进、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等其他需要扶持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类的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工且目前正在建设的项目;贷款贴息类项目应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专项贷款;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1日后已完工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文发[2018]1号)。相关文件可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上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2018年7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文体产业科,联系人:徐晔,联系电话:8792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