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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并下达2017年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文件要求,现经拟补偿对象申报,各行政村审核汇总后公示,街道办事处对村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公示,确定了14个行政村的33家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为补偿单位和个人,现将拟补偿的单位和个人补偿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向我单位举报。
联系单位:昆仑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