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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7-22 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97956万元拟在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创智园内新建生产厂房占地面积220324.26m2,总建筑面积130729.9m2,购置连续式辊道窑、混料机、三元次振动筛、除磁机、灌装计量系统、真空上料系统等各类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较小,有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厂界浓度能达标,对厂界环境影响较小,各污染物正常排放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水环境: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水质简单,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至纳污水体芜太运河,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现有水环境功能级别。

声环境:经采取报告中提出的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不降低区域声环境功能级别。

固体废弃物:经认真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对厂区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⑴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制粉间、筛分石墨化负极材料生产车间、炭化品车间、炭化品筛分车间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均为90%,除尘率均为99%;生产中碳化废气经设备自带的二次燃烧设备燃烧后排放,未收集部分经车间通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环境中。

⑵水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场地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进溧阳水务集团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附近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⑶声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源强的控制,并采取减震措施;对风机加装消声器隔声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⑷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回用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处于先进水平,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降低周边大气、水、声环境功能级别;环境风险事故出现概率较低,在可接受范围内。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技改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内

建设性质:新建

联系人:汪工 0519-87986266

邮箱:3004229398@qq.com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溧阳紫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基地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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