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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又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发改委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围绕“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突出“重大项目攻坚年”和“文明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更大力度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7年工作总结
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58亿元,同比增长8 %,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0.7亿元,同比增长9.1%,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其中:完成工业投入383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一年来,市发改委的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六个“着力”:
一、着力当参谋,科学服务水平增强
1.牵头计划分解。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准确把握全市未来发展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完成《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计划安排意见》报告,分解下达2017年镇区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向型经济、私营经济培育等主要指标考核目标。
2.推进规划编制。按照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委托南京大学完成《溧阳市产城融合示范城市建设规划(2017-2030)》编制、委托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完成《宁杭生态经济带(溧阳市)发展规划》编制。立足“服务园区产业、服务园区企业、服务园区发展”,根据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标准,协同中关村编制《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规划》。根据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布局和中片区热源点布局变化,经市政府批准,启动修编制定《溧阳市热电联产规划(2017~2025)》。
3.强化目标考核。出台《溧阳市2017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溧阳市2017年市级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同时为便于各部门、镇区直观了解考核内容,编印了《溧阳市2017年镇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汇编》《溧阳市2017年市级机关部门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汇编》《溧阳市2017年主要经济目标和重点工程汇编》《溧阳市市级机关部门2017年目标任务书》等文件。
4.开展区域合作。围绕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明确苏皖合作示范区2017年合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制订苏皖合作示范区2017年工作计划和重大合作项目(事项),编印《苏皖合作示范区工作简报》,组织召开苏皖合作示范区协调层会议,做好《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苏皖合作示范区进入实质性操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与陕西白河县、汉阴县之间的扶贫协作和经济交流合作,完成溧阳市人民政府与白河、汉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协议》,同时,出台《关于加强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
5.运用智力成果。按照市智库实施意见,确定我市智库名单,并邀请智库成员开展各项规划编制。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常州市富民增收政策的有关要求,起草出台我市《关于聚焦富民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7〕61号),并牵头落实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6.注重分析比较。按季分析我市主要经济运行情况,并与周边地区进行模拟比较,查找我市的不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测统计办法,我委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查汇总梳理,分析我市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我委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对我市现状进行梳理,以找出短板,提出提升措施。根据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着力扩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
1.加强政府项目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规范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程序。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共282个,总投资4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亿元,1-12月份完成投资1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5.7%。其中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共119个,计划总投资29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5亿元,1-12月完成投资5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4.1%。镇区政府投资项目共163个,计划总投资14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6.4亿元,1-12月完成投资5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77 %。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我市“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主题,强化项目服务,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并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督查工作。9个常州市重点项目,总投资290.5亿元,年内计划投资72.9亿元。1-12月份完成投资76.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61%,其中,省重点时代新能源锂离子电池长三角基地项目1-12月份完成投资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6.67%。2017年确定溧阳市级重点项目247个,项目总投资1047亿元,年内计划投资310亿元,1-12月完成投资250.2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72%。
3.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加强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制度,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按照“六个一批”、“四个一批”实行每月分类储备和管理,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至12月底,溧阳市储备项目共33个,总投资967.3亿元,其中重大产业储备项目共28个,总投资919.3亿元,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储备项目共5个,总投资48亿元。
三.着力调结构,转型发展加快突破
1.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主要指标稳定增长。1-12月,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亿元,同比增长11.3%;累计完成服务业投资146.9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房地产投资73.92亿元,同比增长67.8%;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1.66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限额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89.61亿元,同比增长4.6%。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8个常州市重点项目,1-12月累计完成投入14.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35个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溧阳市服务业重点项目,1-12月完成投入28.6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4%。其中:新建项目17个,已开工建设17个,开工率100%。三是服务业主体不断培育。重点培育服务业(制造业服务化)优势企业,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5家企业被认定为常州市服务业优势企业;江苏苏浙皖边界市场集聚区、天目湖旅游休闲集聚区列入常州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名单。四是“四大经济”工作稳步发展。对照“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及18项重点工程,分解出2017年“四大经济”重点工作及部门招商任务。在《溧阳健康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中绘制产业招商地图,引导镇区、部门对高、精、尖产业和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积极主动参与“四大经济”相关项目的招商工作。开设“四大经济”简报镇区专栏,全面反映镇区围绕“重大项目攻坚年”主题推进落实“四大经济”工作情况。做好全市“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涉及内容的推进工作,做好牵头经济推进领域的调研工作,并协同统计局做好“四大经济”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一是积极有效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我市79家规上企业列入新一轮十大产业企业库,1-12月份工业总产值317.9亿元,增速13.5%。2017年列入常州市十大产业链重点项目12个,产业类别分别涵盖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及节能环保等三个方面。计划总投资278.4亿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74亿元。1-12月,完成投资78.3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93%。所有新开工项目都已开工建设。二是推动钢铁去产能。做好钢铁违法违规建设排查处置工作,坚决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确保真去真退。
3.推进发展清洁能源。一是推进能源项目工作。会同经信局召开全市能源工作座谈会,宣传、解读当前能源发展形势和相关政策,有序推进能源改革发展工作。到2017年年底,审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项目43件,2016年年底备案的5.9兆瓦江苏诺信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3兆瓦江苏迅隆科技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年内并网发电。落实热电联产规划,推行集中供热,加快弘博热电项目建设进程,力争年底并网供热、发电。加快实施富春江环保热电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二是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减煤专项行动。下达各镇区煤炭消费总量的削减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压减非电行业用煤,加强对风险预警企业用煤量监控;截至2017年底,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同期下降10.9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工作流程,对于单位增加值能耗不符合现代化指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1-12月份,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登记表备案50件,节能评审报告书(表)3件。
四.着力增活力,优化改革有序实施
1.围绕权力清单,把牢审批尺度。以政策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严把受理关。受理项目全部进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实现电子审批全覆盖。1-12月份,窗口共受理审批项目432件,计划总投资496亿元,其中:备案项目268件、计划总投资412亿元;政府投资项目114件,计划总投资84亿元。同时结合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围绕项目审批、备案等方面,运用项目审批监督回访、电子监察和不定期的效能明察暗访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氛围。
2.围绕创新发展,强化政策扶持。2017年我市3个项目获得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8300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项目1个,获得资金2100万元。2017年省级太湖治理专项切块资金4955万元,2016年未安排1345万元,资金总额6300万元。2017年共安排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网综合治理工程等3大类15个项目,核定补助金额4861万元。编制2017年溧阳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600万元,重点用于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规划编制、服务业品牌创建等政策引导。鼓励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五.着力惠民生,市场秩序保持稳定
1.强化价格监管。强化粮、油、副食品等主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及时做好价格动态分析,并对异常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加大住宅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通过房价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确定价格调控目标、严控频繁涨价、会审开发成本、查处违规行为,经对各地块申报价格的审定,取得明显的调控预期。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同步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规范教育、养老、培训、物业、停车等收费行为,加强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
2.深化价费改革。一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加强对食盐价格的市场监测和巡查,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二是落实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六大重污企业实施差别化水价政策,全面完成“节水型城市”、“省级人居环境居住奖”、“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等其中的相关考核指标。三是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改革,联合出台《溧阳市农业用水价格管理试行细则》,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改革任务。四是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考核结果与指导价格联动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与县级公立医院的比价关系,开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模拟测算工作,对我市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调查上报。
3.落实降本行动。一是贯彻国家和省天然气改革精神,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的每立方3.56元基础上下调至3.24元。落实工业企业用天然气优惠政策,全年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约1800万元。自4月1日起取消自来水到户价构成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对每吨非居民用水到户价下降4分。自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83分,每年可减少我市工商业企业用电支出约1500万元。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精神,清理取消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项,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9项,取消和停征、放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2项,年均为企业和个人减负金额达4000多万元。
4.突出执法检查。一是保持市场价格常态监管。做好重要节假日的市场巡查,集中力量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旅游市场价格和停车收费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多人次,发放提醒函130多份、法律法规汇编150多本,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余份。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社会医疗机构收费、停车收费及教育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等各类专项检查,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三是认真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维护12358价格举报平台,着力查处各类价格问题。1-12月份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103件,办结率100%。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起,实现经济制裁5.5万元。价格检查中,累计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16920元。组织4家企业申报创建“常州市价格诚信单位”,其中3家已验收并对外公示。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不断规范电商价格行为。
5.开展价格认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持续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1-12月份,接受司法、政府等部门委托价格认定991起,价格认定金额7045.8万元;运用《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调解价格争议14起,调解金额10万元。
六.着力炼队伍,机关建设不断加强
1.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成立“三大一实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36名机关干部共走访溧城镇南村村、别桥镇别桥村、西庄村共计1107户,上报共性问题11个;走访我市规模以上企业51家,上报问题6个;走访中小企业101家,上报问题3个;干部访谈收集需要我委研究的问题4个;收集5类职责清单共计52张。路长制责任路段(钱家路—昆仑南路)督查,采用个人承包制,开展常态化巡查,100%入户,每天对责任路段商户及路面问题进行巡查管理,共同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2.加强党建纪检工作。出台《2017年溧阳市发改委党建工作方案》《市发改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意见,不断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完成机关支部委员补选,积极吸收发展新党员,为党员干部队伍注入新血液。
3.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大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逐步建立大办公室制度,已建成产业发展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在人员结构上科学配置,整合人力资源,便于共同开展工作,推动科室间工作衔接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灵活高效运转。根据市委“全面争创一流、全力对标找差”活动部署,研究确立对标找差课题,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在项目过程中逐步推行月报制和电子化申报制度,目前已着手委托开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
4.营造学习调研氛围。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日等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筹备组织镇区、部门及服务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开展服务业专题培训,合力推进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赴金坛、宜兴、扬州、南通、浙江、安徽、贵阳等地开展调研,内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产品大走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形成调研报告3篇,给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信息。完成“溧阳市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的探索和思考”课题,参与市政协多规融合课题研究。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收费调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关于如何加强监管力度、提升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水平的思考》的调研报告获得市人大领导的高度肯定。
5.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健全价格案件审理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梳理全委行政权力事项66项,理清职能,编制全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不见面”审批和“见一次面”清单梳理工作,目前全委政务服务事项上线率已达93.75%。
6.加大信息宣传力度。针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一年来,全委报送各类信息186条、被采用134条,其中被省发改委采用12条,被《溧阳信息》采用9条,重点宣传苏皖合作示范区、东西部协作、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内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5件,满意率100%。结合企业走访活动,积极宣传战略性新兴产业、减轻企业负担等相关政策,真正做到“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截止目前,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发扬发改优良传统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溧阳做出更大贡献。
一.在规划研究上有新提高
1.立足“一核两区多基地”产业格局,重点抓好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溧阳经济开发区、苏皖合作示范区社渚先导区,以及乡镇特色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建设天目湖旅游休闲集聚区、苏浙皖边界市场集聚区。加快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编制;根据镇区工业园区产业行色,有针对性地重点规划建设电梯、无人机、精密铸造、大宗商品物流及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2.深入推进湖北秭归县和陕西白河县、汉阴县对口支援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与陕西白河、汉阴签订的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协议。加强我市部门、镇与陕西省白河县、汉阴县的结对帮扶工作。
3.委托第三方机构,长期对我市重点企业、行业和周边地区情况,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建立发改委系统的数据监测和预警机制。
二.在项目建设上有新成效
1.依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全面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决策科学、管理专业、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
2.集中精力攻坚重大项目,全力以赴推动载体建设,持之以恒创优营商环境,深入梳理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新一轮十大产业链建设工作,跟踪我市十大产业链发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3.密切关注中央和省的投资方向和支持重点,做细做实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继续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太湖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具有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杠杆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常州市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和常州市、溧阳市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
5.继续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3698”系统、“三合一”等平台,积极推进并联审批、模拟审批、“不见面”审批,贯彻落实全市“3550”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三.在转型发展上有新提升
1.分解2018年“四大经济”部门招商任务,牵头抓好高端休闲项目、高端养老地产项目或养老养生项目、云计算和大数据相关的知名软件服务商等重大项目招引。创新“四大经济”简报内容,推动“四大经济”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四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时序推进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2.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精细化转变。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加快云数据中心在医疗、金融、交通、教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创新人才招引政策力度,加快壮大创新型经济规模。深化制造业服务化重点企业调研,结合制造经济和智慧经济推进计划,培育一批行业特色鲜明、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创新创优意识强烈的示范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互动发展。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溧阳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2018年投产运行,继续利用屋顶资源,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放管服”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售电侧改革。
四.在价格监管上有新起色
1.落实电价市场化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扩大用气大户直接交易规模,从紧核定并适当降低配气价格,适当降低终端销售价格。深入推进水价改革,开展农业水价成本核算,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积极争取落实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整改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达标问题,完成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改革任务。完善市场价格监测监管体系,健全成本监审和定调价制度。
2.加强收费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收费单位巡防制度,规范收费秩序。动态变更“三清单、三目录”,及时落实各级停、免、降收费政策,确保收费政策时效性。继续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教育、物业、客运、医疗、景区等收费行为的管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3.强化价格监督,拓展反价格垄断职能,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切实维护“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服务水平,确保市场价费环境规范有序。开展价格认定服务,完善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五.在机关建设上有新进步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将十九大精神融入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作风转变,建立健全全委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方面的长效机制,提高全体干群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水平和能力。
2.持续规范机关电子日志记载工作,高效准确反映全委工作动态的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督查制度。围绕社会热点、工作难点、领导的关注点,继续加强学习,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持续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全年组织开展2-3次专题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好参谋作用。
3.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
4.善于转换视角,增强开拓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群团各项活动,扎实做好老干部工作,为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