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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8-0002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8]102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8-04-23 发布日期:201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溧发改[2018]102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市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改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1.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溧政办发【2017】128号),完善运价形成机制,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为: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包括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下同)。

    2.将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料价格因素在内的变化。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

    (一)基准运价

    1.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

    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为7元/2公里。

    2.车公里基准价

    超起步里程车公里基准价为2元/公里。

    (二)浮动幅度

    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

    (三)夜间服务费按比例收取

    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0),按总价的30%收取。

    (四)空驶费

    单程6公里内免收空驶费,6公里外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50%收取。

    (五)双计费

    等候费5分钟内免收。超过5分钟,当时速低于12公里时,每满30秒按0.1公里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费。

    具体详见附表一: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

    三、具体要求

    1.鉴于目前巡游出租汽车行业仍实行许可准入,其运价不宜频繁波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调整实际运价需提前向价格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具体申报格式详见附表二:溧阳市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申报表。

    2.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工作,做好实际执行运价明码标价和运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签,不得违规加收其他费用。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4月25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规定停止执行,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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