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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规范民用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收费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52/2018-0007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8〕285号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生日期:2018-12-17 发布日期:2018-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民用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收费管理的通知
溧发改〔2018〕285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为加强民用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用户负担,现就规范民用管道天然气工程安装费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费为经营性收费,主要用于燃气工程的建设、安装。

    二、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费是指从管道燃气主干管到小区内用户燃气器具前的费用。因用户要求,计量表流量超过2.5NM3/H、室内管材长度超过8米的,可另行补收差价。

    三、新建住宅商品房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由溧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并纳入开发成本。具体收费标准为:普通住宅商品房不高于2900元/户,联排、双拼、叠加别墅不高于6000元/户。零星用户(老小区)燃气管道安装、改造,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对个别因地质条件特殊、施工难度大、成本高的“城中村、农村自然村”和独立别墅类,建设单位特殊要求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可经双方协议后,确定相关费用。

    四、你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的管理,除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外,不得向开发企业收取其他费用,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日为准)。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执行期间,若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以前有关民用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费的有关规定一律废止,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周边城市现行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安装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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