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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信访
2.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3.办理依据
《信访条例》
4.受理部门
办公室
5.基本流程
信访人书面提交信访事项→审查并告知是否受理信访事项→若受理则由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6.申请材料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7.办理时限
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地址不清的除外。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8.发放证照情况
无
9.表格下载
10.咨询渠道
0519-87036372
11.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12.办公时间和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溧阳市平陵中路10号
13.示范文本
14.常见错误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