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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7-23 浏览次数:    来源:城市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一是解决瓜农卖瓜场所,满足市民购买需求。每年夏季,我局都提供若干处西瓜临时销售点服务瓜农。6月中下旬,本地西瓜大批量成熟上市之际,瓜农只须提供村委证明(证明自产自销)和身份证,经我局执法大队核实后,即可就近到临时销售点卖瓜,我局无偿提供遮阳棚给瓜农使用。
二是符合城市长效管理和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等要求。在我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维护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尽量避免瓜农占道经营、流动贩卖等问题发生,我局经调查摸底,在住宅小区周边不影响交通的闲置地块指定12处西瓜临时销售点,场点设置和日常管理满足《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自产自销西瓜市场经营秩序,做到既方便瓜农销售和市民购买,又不影响市容、阻碍交通。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夏季西瓜临时销售场点进行实地勘查,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镇、街道)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规定了销售点设置时间为每年6月20日~8月30日,明确了市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一是城管局负责夏季西瓜市场的全面管理。为西瓜临时销售场(点)统一设置遮阳棚和标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督促瓜农规范经营,做到疏导而不占道、便民而不扰民,杜绝赤膊、卧躺、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责任,做到摊在地净、人走场清。加强执法巡查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一律依法取缔。二是市监局负责抓好苏浙皖边界市场西瓜交易的日常管理。监督西瓜经营者落实好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所售西瓜来源可溯,严禁无防尘、防蝇设施的切片西瓜销售,杜绝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和西瓜临时销售场(点)的治安管理,严肃查处影响交通秩序的西瓜销售车辆乱停放等行为。四是溧城镇、昆仑街道负责督促各社区、村委,加强对城区居民住宅区内乱设西瓜摊点行为的监督管理。

溧阳市城管局
2018年6月23日
相关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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