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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我市“3550”改革工作在全市上下大力推进以来,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2017年全省创业创新环境评价中,我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96个县(市、区)第26位,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位列第11名,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今年5月29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为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提高我市在全省的目标站位,我市先后召开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和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优化举措,并组织赴宜兴、海门、嘉兴南湖、六合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根据常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举措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57号)要求和2018年我市18项重点工程的要求,我市制订了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溧阳市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分3个部分和1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着眼于“集成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工作目标,重点推进综合窗口集成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和政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力争高标准实现“3550”目标,全面实现“2330”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具体工作举措,按照“3550”三个板块,强调了各板块“突破点”。其中开办企业在完善综合窗口设置、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公章刻制改审批为备案、企业登记全程免费代办方面进行突破,实现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不动产登记交易在存量房交易抵押登记合并办理、二手房过户与水电气过户集成办理、税费缴纳优化、加强国土与税务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寻求突破,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3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在设立“五联合一简化”服务专窗、推动运用“工业50”办件系统,将水、电、气等项目建设配套服务纳入建设项目总流程等方面取得突破,实现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领取的目标。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方案的附件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并明确了相应的时间节点。
三、文件的讨论情况
文件起草后,市政府先后4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3550”改革工作,并就改革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市审改办就方案向部门征求意见,并结合修改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已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文件制订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2.《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举措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8〕57号)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高质量实现“3550”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阳市编办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