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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2-12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一、文件起草背景

农业绿色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8〕22号)精神,要求到2022年,绿色优质农产品面积比重达到60%。目前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面积比重为43.8%。

二、实施依据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出台了《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苏农规〔2018〕3号),文件制定了《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我市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通知》溧政办发〔2018〕97号文件,

三、文件主要内容

保障现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优质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开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面积占可食用农产品面积的比重达到60%以上。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化生产。

通过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为全市绿色食品提供优质、充足的原料,切实满足市民对绿色优质农产品需求。



相关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通知

溧阳市农林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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