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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和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行政村(含村改居)范围内开展“最佳组织奖、最优卫生示范户、最好保洁员、最美院落、最雅堆放”五最评比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对照《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8]35号和《关于试行美丽乡村长效管护“五最”评比活动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26号)文件要求,通过组织环境卫生考评活动,在我镇行政村范围内营造环境卫生“比、学、赶、超”的氛围,激发各村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热情,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投入“美意田园”建设行动。
二、目标任务
坚持建管并重、巩固提升的原则,按照“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自家庭院美化好”的总体要求,开展“五最”评比活动,营造“人人出力、户户参与”的氛围,不断提高村庄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群众保护环境意识,群众环保参与度。同时选树“五最”典范,示范带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成为群众的自觉追求,努力推动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评比对象
各行政村、村改居(不含拆迁安置小区),名单见附件1。
四、评比内容
由各村组织申报,镇爱卫办组织评委定期进行现场打分。原则上按分类打分排名,每季度评选“最美院落”6个、“最雅堆放”5个、“最好保洁员”8个、“最优卫生示范户”50个,年终评选“最佳组织奖”12个,奖项设三个等级:优秀3个、良好4个、合格5个。评比结果在村内公示,镇党委、政府对“五最”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比办法
1、评比小组。
组 长:刘宇舟
副组长:王龙海 彭 瑛
成 员:各村片长、各村村书记、宣传科人员、爱卫办成员
2、评比程序。“五最”评比活动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程序如下:由村宣传发动,组织村民申报(无人居住的院落和闲置房屋不得申报);村委负责每月初评并以村为单位报镇(爱卫办)审核,镇领导小组根据各村上报的名单组织现场评比(申报表见附件3),各村参照“最优卫生示范户”检查评分标准制定各村的参评办法。
3、评比实施。镇爱卫办组织评比成员对照考核细则进行现场打分,每季度评比一次,同时采取定期评比和动态抽检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对所获评的“最美院落、最雅堆放、最好保洁员、最优卫生示范户”进行不定期动态跟踪,一旦发现有长效管理不合格,有权取消资格。
4、评比结果。根据“最美院落、最雅堆放、最好保洁员(每季度每村可推荐一个名额参评)、最优卫生示范户”评比得分,90分(含)以上的入围评比名单(评分表见附件2),由镇领导小组组织评比成员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年度最佳组织奖按各村“最美院落、最雅堆放、最好保洁员、最优卫生示范户”综合评定。各村全年申报评比未入围数占全年总申报数50%以上的,取消组织奖评选资格。
六、资金补助
1、最佳组织奖:优秀3万元、良好2万元、合格1万元。补助资金发放至各村委,主要用于“五最”评比的宣传发动、参观学习、长效管护、村庄环境的保持和相关人员的用车补贴等。
2、最美院落:300元/户,补助资金发放至院落户主。
3、最雅堆放:200元/户,补助资金发放至堆放户主。
4、最好保洁员:200元/人,补助资金发放至各村保洁员。
5、最优卫生示范户:200元/人,补助资金发放至单位(个人)。
6、将针对各村“最优卫生示范户”评比活动开展情况,评比小组年底确定补贴方案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五最”评比活动,是着眼农村环境优美的重要探索,也是服务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发动,制订活动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创新、见成效。
(二)明确职责。评比活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各村要配合镇爱卫办做好宣传发动、现场指导和督促整改,并认真对照考核细则,综合比较,好中选优,确保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营造氛围。把宣传引导贯穿于活动始终,对评比活动和先进典型要进行报道,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大家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平安幸福的生活。对组织不力,村容村貌管护不力的村要通报批评。对不配合工作的村书记及负责人,将进行诫勉谈话。
八、本检查评比由爱卫办负责督查通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五最”评比活动参评名单
2、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五最”考核细则(最佳组织奖、最优卫生示范户、最好保洁员、最美院落、最雅堆放)
3、 “五最”评比活动申报表(样表)
4、“最美院落”、“最雅堆放”考评汇总表(样表)
5、溧城镇村级环境卫生示范户评比参考办法
32号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