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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9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766/2019-0003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镇府发〔2019〕37号 发布机构:溧城镇
产生日期:2019-04-10 发布日期:2019-04-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9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镇府发〔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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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调委会、各派出所:

    现将《2019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 周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现在起至 11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活动从 4 月上旬开始,至 11 月中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中安排部署阶段(4 月上旬)。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 10 月中旬)。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调委会、各派出所进行不稳定隐患自查,通过实地走访,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纠纷问题多的地方,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部门委托移送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五包”要求,即落实包案领导、包案村居、包案责任人、解决时间、解决措施。要灵活运用法理情等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就地、依法进行调解。对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要及时导入法治轨道,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三)总结阶段(10 月下旬至 11 月中旬)。活动结束,要总结本次活动取得的成效、工作经验和方法,于11月15日前书面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李亚平,QQ:936810074,电话0519-87287935,地址:溧城镇司法所三楼人民调解办公室。

    二、主要任务

    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要以“排查盲点、化解风险、防范预警”三项行动为抓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失控、不上行、不进京,确保不发生因排查不到位、调处不力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1、坚持全面排查。发挥调解员、调解信息员、物管员、网格员和村“百姓议事堂”和社区“议事园”理事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把工作延伸到村(社区)、组等各个角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趋势。

    2、突出重点排查。聚焦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物业、医疗等重点行业,以及各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不间断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加大排查密度。专项活动期间,村(社区)每周至少要组织排查一次,镇属各部门、各调委会、各派出所每半月至少要组织排查一次,并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制度,重点、特殊时段要进一步加大排查频次和密度。

    三、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

    1、农村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2、涉法涉诉、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3、退役军人、农民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5、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方面的矛盾纠纷。

    6、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矛盾纠纷。

    7、欠薪欠债、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8、各村(社区)、各部门内部的矛盾纠纷。

    9、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敏感问题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四、工作举措

    (一)健全组织建设夯实基础。一是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推选补充人员缺额,确保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运转正常、作用发挥。二是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各村(社区)要设立个人调解室,打造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叫得响的个人品牌调解室,为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提供典型示范。

    (二)落实“四色”预警强化预防。按照特别重大事件(红色)、重大事件(橙色)、较大事件(黄色)、一般事件(蓝色)四个等级,建立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机制。以“四色”预警机制为牵引,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调处机制,按照“日常工作循序查、重点时期集中查、专项时期攻坚查”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纠纷苗头和隐患分类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及时向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报告。

    (三)贯彻实战勤务提升战力。有效整合律师、普法队伍、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最大程度把资源部署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急需领域。强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围绕决策指挥、预案制定、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等环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重大矛盾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处置。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协调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镇政府成立了溧城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辖区各派出所、社区办、综治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劳保所、城管中队、征收办、信访办、物管办、文教、社区教育、民政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科站、各片片长、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调委会、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任务的部署实施,4月30日之前请将领导小组和活动方案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另外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形成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各村(社区)每周,镇属各部门、各调委会、各派出所每半月对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盖章及时报送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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