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居委会)、镇食安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9年溧城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溧城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围绕创建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目标任务,现就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修订出台《溧城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等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按每千人不低于5.5批次,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及督查工作,保证年度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抽检结果信息公示率10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出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标准咨询服务工作。结合居民消费习惯,加强地方特色食品及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风险监测。监测收集我镇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加强餐厨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巩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成效。
(三)推进创建工作。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为抓手,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水平,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成果,力争创成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
(四)强化督查落实。进一步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部署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加大“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治理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五)加强源头治理。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做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标准化、全域绿色化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追溯全覆盖、监管全覆盖,提升农业标准应用率、生产过程合规率、质量追溯覆盖率、质量监管到位率,坚守质量兴农的安全底线。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基层网格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推动强化各村农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农村认证工作和农村生态标志产品认定工作。
(六)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监管。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宣传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 牵头清理关闭不合格屠宰场点。开展食品小作坊提升行动,推动全镇90%以上食品小作坊纳入登记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等级以上比例达100%。
(七)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生产许可质量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蜂产品、食用植物油、及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以鲜活水产品、畜禽肉产品等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镇村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冷藏冷库等重点业态,组织开展重点治理或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监管工作。
三、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八)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内容,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整治重点。持续组织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区域性、方面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行业性、内幕性“潜规则”问题。深入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走私食品案件线索的移交接收和研判处置,严厉打击通过伪瞒报、串用配额、虚假核销等方式走私大米、小麦、玉米等农产品和食品的违法活动。
(九)强化行刑衔接。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抽检监测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查办力度,构建新型有效的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技术支撑和信息发布前舆情评估等工作机制。
四、发展高质优效食品产业
(十)加快追溯体系建设。深化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覆盖100%、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覆盖100%,鼓励有关生产企业在主导产品全覆盖的基础上扩大覆盖品种。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省、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内80%以上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实行追溯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工作机制,加大对省、市追溯平台应用和推广力度,整体提高农产品质量追溯覆盖面,提升追溯产品影响力。运用移动支付、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追溯体系创新升级。探索构建覆盖兽药经营、使用全链条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向上下游延伸追溯链条,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追溯成效。
(十一)提高供给质量。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食品行业示范智能车间和示范智能工厂建设。
(十二)加强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加强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的跟踪指导,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列入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督促重点项目快建成、早见效。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确保生产经营行为持续合法合规,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推动诚信建设,加大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力度,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贯彻国标相关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地区和企业贯标对标积极性。指导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加强镇村、企业间建设经验交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十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手机、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期间,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社会团体等作用,针对媒体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的咨询,传播食品安全方面的科学知识。
(十五)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统一维权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处置效能。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投诉举报奖励,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