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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一年来,全镇教育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开拓创新,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严谨笃学、勇于进取、无私奉献的优秀人物和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
在第35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宣传优秀教师队伍的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风气,溧城镇决定表彰一批在教育事业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镇属各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2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重点倾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按2018年度在职在编教职工总数的10%予以表彰。
三、推荐条件
1.工作年限: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须2年以上(2017年8月前参加工作)。
2.师德条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热爱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上报前,应在其所在单位公示,充分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五、相关要求
表彰镇先进教育工作者,是贯彻《教师法》,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评选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校于9月4日前报送下列材料:
1.2019年学校教职工实力统计表(附件2);
2.溧城镇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附件3);
3.2019年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
申报材料(附件2-4)用A4纸打印并盖章,纸质稿报溧城镇政府文教办(溧阳市昆仑南路3号,南楼8411室),联系电话:87802919,联系QQ:1925354493。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101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