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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区(镇)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5号)和溧阳市委市政府《溧阳市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提升村镇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办法》(溧委发〔2017〕67号)精神,依据溧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8〕40号)、溧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土地指标申请及调整规费结算方式的通知》(溧委办〔2019〕1号)、《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溧委办〔2019〕5号),结合我区(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进一步整合土地资源、保障农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镇村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进废弃工矿土地复垦等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村庄规划,实现农村居民点布局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转变;借力扶持政策,开辟农村脱贫致富新途径;助推乡村振兴,让“废弃地”变身“聚宝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规划区新增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我区(镇)旅游业、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项目建设按照“区(镇)政府主导、国土所组织实施、村委及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原则,2019年,完成不少于1200亩土地整治项目任务。
三、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
本方案所指土地整治项目按编制主体分为两类:一是由区(镇)政府对因环境整治、规划调整等原因组织拆迁的地块进行土地整治的项目(以下简称区(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是由村委为优化本村建设用地布局自主申报的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以下简称村拆旧复垦项目)。
(一)前期工作。
1、区(镇)土地整治项目:各项目由牵头领导组织征收中心、矿管中心、村委对项目区范围内所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进行清除和补偿。国土所负责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实施规划和复垦整理方案,并做好相关报批工作。
2、村拆旧复垦项目:
(1)项目选址:由各村委初选项目拆旧区,同时仔细核实权属、充分征求所有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意见,填报《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申报表》。国土所组织现场踏勘,出具踏勘报告。经区(镇)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将无权属争议、无矛盾纠纷、产权人有充分意愿、能落实耕作主体的地块列入项目区。
(2)组织听证:项目所在村委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听证,并在拟拆旧区所在村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及被拆迁户签字同意后,予以进一步实施。
(3)拆迁补偿:项目拆迁工作由区(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拆除拆旧区的房屋及建筑物。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按政策制定拆迁办法和补偿标准,征收中心和村委负责落实拆迁及安置补偿措施。
(4)立项申报:国土所组织技术单位对所选项目区进行测量和编制实施规划,组织相关报件材料申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批复,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批复后,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复垦整理方案。
(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为区(镇)政府,区(镇)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国土所负责统筹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聘请监理单位实行统一监管。村委负责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项目验收。待项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进行自验,并向区(镇)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整理编制验收申报材料,由区(镇)政府统一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验收,市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四)后期管理。国土所、村委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好土地权属调整、变更登记等工作。土地确权登记完成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通过签订协议方式暂时收回,统一归区(镇)政府管理,作为整理后确定土地分配的依据。项目区新增耕地所有权属项目区所在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可采取公开发包的形式承包给单位或个人,确保土地收益的最大发挥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可由村集体确认重新发包给村小组成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项目所涉村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须安排专人跟进配合,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二)收益反馈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形成的农转用指标,我区(镇)留作自用或者进行交易的部分,对项目所在村进行奖励,专项用于村级经济发展。具体奖励金额根据各村工作量和自身经济条件等情况,由区(镇)土地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决定。原则上村拆旧复垦项目奖励项目所在村3万元/亩, 经济薄弱村5万元/亩。
(三)实行奖惩制度。对土地整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涉及复垦项目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的项目,由领导小组追究责任:如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对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进行处罚;如因村委或相关部门原因造成的,取消该单位全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溧阳经济开发区(上兴镇)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溧阳经济开发区(上兴镇)2019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计划表
3、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申报表
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溧阳市上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8日
附件1
溧阳经济开发区(上兴镇)土地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威 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迎春 镇人大主席、政法委书记
胥国平 镇党委副书记
朱 峰 溧阳曹山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王玮东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蒋克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展浩翔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赵 亮 镇长助理
成 员:汪金豹 市财政局上兴分局局长
蒋有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余 明 矿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毅庚 上兴国土所所长
黎长友 水利站站长
蒋志敏 分界村党支部书记
赵 超 陶村村党总支书记
蒋志敏 余巷村党总支书记
邹荣国 老河村党总支书记
史长明 上城村党总支书记
陆建春 上兴村党总支书记
李定福 练庄村党总支书记
何忠华 赵沛村党总支书记
董明洪 永和村党支部书记
许善林 步村村党总支书记
韦建华 涧东村党总支书记
强文俊 万家边村党总支书记
王佩峰 沛民村党支部书记
余庆贵 龙峰村党总支书记
陈和国 东塘村党支部书记
张成保 桥东干村党总支书记
楚训全 毛家村党总支书记
马国强 缪巷村党总支书记
施国林 祠堂村党支部书记
吴火根 蒲村村党总支书记
芮爱国 吐祥村党委书记
伊水银 圩庄村党支部书记
汤惠军 汤桥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决策部署、督导监管等工作,协商解决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上兴国土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国土所所长周毅庚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溧阳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计划表
序号
行政村
项目位置
项目面积(亩)
牵头领导
项目责任人
拆迁完成时间
工程完成时间
1
余巷村
老明线沿线
20
王玮东
蒋志敏
2019.4
2019.5
2
万家边村
芳山路沿线
27
赵 亮
强文俊
2019.3
3
龙峰村
上峰砖厂
31
余庆贵
2019.6
4
桥东干村
北曹公渡
30
朱 峰
张成保
已完成
5
下庄
90
2019.9
6
祠堂村
青龙矿
257
张迎春
施国林
7
东小组
42
8
山水、海盛矿
547
2019.7
9
天山矿
79
10
老河村
火葬场周边
150
展浩翔
邹荣国
11
上城村
104沿线
13
史长明
总计
1286
附件3
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拟拆地块位置
所在村组名称
地块面积
房屋情况
农田情况
权属情况:
所有权人(承
包经营权人)
意见情况
拆迁安置意愿(货币安置/异地自建/统一安置)
国土所意见
区(镇)土地
整治领导小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