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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局、办、中心,各条线部门:
现将《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