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委、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上黄镇2019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
附件:上黄镇秸秆禁烧工作定村人员名单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度上黄镇秸秆禁烧
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及定村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组织保障(20分)
(1)加强组织领导(5分)。各村应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在夏收、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工作小组的,扣2分;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3分。
(2)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2分):村组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每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3张、禁烧宣传标语不少于1条。自然村张贴公告每少1张扣0.5分,群众不知晓禁烧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5分。
(3)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3分)。各村应建立村、组两级禁烧工作网络,田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村组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未实行包干制度的扣1.5分;未制定村组考核办法的,扣1.5分。
(4)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10分)。各村应制定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联系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未制定巡查方案的扣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1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一次扣4分;本项工作扣分不设上限。
(二)、禁烧成效(80分)
(1)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每个扣20分、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20分,常州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15分,溧阳市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5分,镇巡查发现火点扣1分,各级巡查核实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以上的按相应等级作加倍扣分。
(2)在相关部门巡查发现火点信息后,各村要按照应急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在15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在30分钟内向巡查人员上报处置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或上报情况的,一次加扣5分。
所有扣分上限以该子项最高分值为限(现场巡查及处置工作项除外),扣完即止。同一火点,不重复扣分,以通报级别扣最高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两次进行,对夏收与秋收禁烧工作分别考核评分,并在夏收和秋收结束后一个月完成,年度综合得分为夏收和秋收考核评分平均值。
2、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保障部分以资料审查为主,禁烧成效部分以现场巡查为主。检查巡查结果作为镇督查考核组的考核依据。
四、奖惩办法
(一)、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按照年度综合得分分两个等次进行奖励。综合得分前四名的为一等奖,定村人员分别奖励4500元;综合得分后四名的为二等奖,定村人员分别奖励4000元。村干部的考核奖励由各村参照执行。各村奖励发放方案需报镇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励发放,可在夏收结束后预发不超过2000元,预发部分在年度考核奖励中予以扣除。各村可参照执行。
(三)、严查严控第一把火,对被省环保厅巡查发现通报的我市范围内第一处火点或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的第一处火点、常州市巡查发现的第一处火点所在村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