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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行政村:
为促进耕地后备资源和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拓宽城乡建设用地空间,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有效推进2019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现将《上黄镇201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各村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村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上黄镇201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各村考核
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增减挂钩复垦,推动田、水、路、村的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水平,调节工业用地发展和保护耕地的不平衡状态,最大限态做到双赢。
二、工作任务
一期项目完成,已通过常州自然资源局验收;二期项目现进入施工阶段,各村全力解决好各方矛盾,尽快签定补偿协议,确保施工方在11月15日前完成。三期项目现已确定具体实施地块,在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达到验收状态和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相关定村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村、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村增减挂钩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国土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选址、审核、报批、对接工作。行政村:对村辖区内挂钩项目负总责,负责地上附着物补偿矛盾协调,推进工程顺利施工,不折不扣完成镇交办的挂钩任务,并做好复耕土地的管养工作。全力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资金拨付和管理工作。镇纪委:负责项目的督导、违法查处和监督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
1、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定,此项工作列为各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本挂钩项目以实际验收后增加的耕地面积为准,增加一亩补助村委5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具体发放时段为施工队进场施工后先行发放1.5万元/亩,项目竣工验收后发放1.5万元/亩(待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市级统筹资金下拨后发放资金);剩余2万元/亩作为管护费分四年于年底前按0.5万元/亩结算。
2、从村委补助资金中提取500元/亩作为村委的工作经费,由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3、各行政村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村增减工作负全部责任,要切实加强挂钩新增耕地的长期管护。由村委长期管护和监督,保证复垦区不挖塘、不种植花木,对管护不力,造成后果,由村委负责恢复原貌并将追究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各挂钩项目点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增减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工作中认识不清、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敷衍应付不作为的村,党委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拆迁补偿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的行为,镇党委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