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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企业: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的要求,我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结合我镇监管权限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等实际情况,制定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监管、协调”作用,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穿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风险,营造镇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突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易燃易爆和重大危险源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围绕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我镇安监办公室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3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36家次。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监督检查内容。镇安监办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应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应当在方案中详表,检查后的情况应进行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作出相应行为。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镇安监办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督检查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监督检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三)严格执法,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
附件: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任务分解表
溧阳市上黄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