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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夯实社会管理基础,规范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任明晰、定量排序、奖优罚劣、高效有序”的考核体系,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网格化管理工作按季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全镇28个基础网格及所属行政村,考核内容由主要评价指标和网格综合治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具体考评内容为:签到签退、巡查走访、事件上报复核、信息采集、智慧党建、隐患排查、矛盾调处、重点人员协管等。
二、考核标准
(一)主要评价指标(60分)
1.签到签退(10分)。每个工作日,每个网格的网格长、网格员需在手机电子平台上签到签退。签到合格率不止局限于签到和签退,包括签到签退和APP操作,以及相关数据更新,才算签到合格。未合格签到的,一次扣0.2分。
2.巡查走访(20分)。工作日期间,每个网格的网格长、网格员应在辖区网格内进行巡查,每天上、下午的巡查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小时,低于2小时的,一次扣0.2分。巡查应与入户走访结合起来,走访服务每月不得少于60条合格数据,每少一条扣除0.5分,扣完为止。走访服务记录中必须包含走访内容的详细描述和现场照片,否则为不合格数据。
3.事件上报复核(20分)。每个网格的网格长、网格员每个工作日自发自处有效事件不少于2起,每月不少于60件,少报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在接收复核信息后,网格长在24小时内没有及时复核的,发生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有效事件的认定应包括事件详细描述和现场照片,否则为不合格数据。
每个网格上报事件时要注重事件类型,每个网格每月上报矛盾纠纷类事件不少于5条,社会治安类事件量在每1季度上报事件总量中占比不低于10%。
4. 信息采集(5分)。采集、核查网格内房屋、人口、单位、重点人群(场所)等基础信息,上报信息、更新数据及时有效,做好相关信息的档案和台账。人口信息应是动态的,不能长时间不变,1个网格的人口信息1月无变化,则视为该项工作不到位,应予酌情扣分。
5. 智慧党建(5分)。完整录入网格内所包含党支部,并完善相关党员信息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党建信息应是动态的,不能长时间不变,1个网格的党建信息1个季度无变化,则视为该项工作不到位,应予酌情扣分。
(二)网格综合治理(40分)
1.隐患排查(10分)。加强网格内以下7类隐患的排查,做好台账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迅速了解详情,及时通过网格通上报。知情不报、谎报、瞒报,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或越级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有杀人、抢劫、绑架、投毒、爆炸、纵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可疑人员、物品的;
(2)有黄、赌、毒地下窝点违法犯罪可疑的;
(3)有黑网吧、黑诊所、非法传销等非法经营的;
(4)有工矿企业、火灾、交通、水上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隐患的;
(5)有影响电力、通讯等设施安全隐患的;
(6)有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
(7)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地下加工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2.矛盾调处(15分)。辖区重要或突出矛盾要及时上报系统,未报、漏报重大纠纷和情报信息的,实行倒查责任和考核扣分,少一起扣1分。因排查不力、信息不掌握、上报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等重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3.重点人员协管(15分)。协助管理好网格内以下3类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了解详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此类人员情况。因工作失职,没有掌握好人员信息情况,从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安全的案(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有扬言赴京、省及直属部门上访苗头及动向的;
(2)有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高危流动人口等存在过激行为或动向的;
(3)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员的或有非法组党、结社、集会活动及动向的。
三、考核量化
1.对基础网格的考核实行每季度考核,由镇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量化分值为100分,考核得分为下辖网格考核得分的平均数,按照考核得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二档为第三名、第四名,第三档为第五名、第六名,第四档为第七名、第八名。每季度评选出排名前三档的先进村(居),并获得现金奖励,第一档奖励10000元,第二档奖励6000元,第三档奖励5000元,第四档无奖励。季度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村(居)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作表态性发言。
3.行政村的考核得分为下辖网格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单个季度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底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单个季度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前提下,考核排名在前三档的村(居),全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加2分,单个季度任务未完成且考核排名在最后一档的村(居)扣2分;连续4季度均完成规定任务的村加2分;连续4季度考核均在第一档的村另外再加2分。
4. 专属网格视工作情况,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5. 2019年2月至8月,全市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专项整治行动,市禁毒办将禁种铲毒工作列入全市“网格创建达标”指标体系,凡被国家禁毒办监测发现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点位数2处以上的村,取消全年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加分资格。
四、本考核为试行办法,自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溧阳市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