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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辖区各派出所、各相关部门:
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是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溧城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姜 卫 镇长
副组长:许 峰 政法委书记
成 员:黄 卿 党政秘书
闵卫明 财政所所长
严雪枫 组织科科长
黄金华 监察审计室主任
芮海飞 民政办主任
刘国富 社区办主任
杨学峰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 蓉 宣传科员
刘 伟 城管溧城中队中队长
邵正毅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余建中 司法所所长
钱超杰 团委书记
周烨华 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副所长
周晓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志敏 社区教育中心主任
张国荣 文教助理
杨亚琴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莫建斌 市场监督管理局溧城分局局长
史建刚 城中派出所所长
刘 勋 城南派出所所长
贺 俊 清安派出所所长
甘伟清 交巡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队长
周 春 交巡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队长
镇属各行政村(社区)书记
溧城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峰同志兼任,周烨华同志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