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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控集团、昆仑街道、各局办(中心)、各相关企业: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对于落实人才强区和就业优先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园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苏办发〔2012〕22号)和《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苏中科园管发〔2016〕14号),现结合园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转型升级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不断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为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一)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群。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力度,组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园设在创智园。鼓励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入驻,发挥集聚效应。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园区动力电池、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高端装备产业的人力资源服务高地,着力打造全市现代服务业的新亮点,全面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企业。定期举办、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推介会、专业研讨会、业务讲座、研修培训;开展诚信企业评比、机构等级评定;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等方式,提高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和服务产品的影响力和认知度。积极培育本土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
(三)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着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转型升级,稳步实现人力资源服务由低端向专业、中高端方向转变。大力发展高级人才访聘、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网络招聘、薪酬管理、信用调查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完善人力资源服务链,扩大服务供给。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扶持政策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机构)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必须在江苏中关村园区注册,设立独立公司或分公司,并拥有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产品或从事中、高端业务的;
2.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在入驻招租时前3年期间年度平均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且上一年度为园区企业招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并与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签订用工服务合作协议的;
3.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入驻产业园需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
(二)对入驻产业园人力资源企业(机构)给予以下优惠:
1.考核奖励。按《人力资源服企业(机构)考核评分细则》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评定分A、B、C三个等级。A等级分值为85分以上;B等级分值为70分以上;C等级分值为70分以下。具体奖励、补贴办法如下:
(1)当年度评分为A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在考核周期内输送的人员,按50元—2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具体为: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个月,按5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工作满三个月,按8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工作满六个月,按1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工作满十二个月,按2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
(2)当年度评为B等级且整改到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享受劳务输送补贴、当年度租金补贴,不享受发展奖励和表彰奖励;
(3)当年度评分为C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取消下一年度与园区用工服务合作资格,享受当年度劳务输送补贴,不享受租金补贴、发展奖励和表彰奖励,并取消下一年度入驻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资格。
2.租金补贴。租金实行先缴后补,当年度评分为A、B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实行5年补贴,前3年租金100%补贴,后2年租金50%补贴;
3.发展奖励。当年度评分为A等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以税务部门开票数为准),实行五年奖励,按营业收入的3‰给予发展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4.表彰奖励。对入驻满1年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按《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关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苏中科园管发〔2016〕14号)相关政策给予表彰奖励。
四、其他
1.奖励(补贴)资金由产业园管委会设立的专项经费列支。每年申报一次,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根据申请的支持政策分别由园区经发局会同财政局评审并提出奖励方案,提交产业园管委会审定兑现。
2.申报上述奖励(补贴)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销售、税收等纳入园区管理范围的企业(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2)当年度没有发生偷税漏税、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
(3)当年度没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当年度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3.本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由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考核制评分细则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分值(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评 单位
考评单位评分
1
50
招 聘
按照企业需求完成招聘人数。
结合每年度园区企业实际用工需求量,在规定时间内100%完成企业的招聘指标,完成率每低于5个百分点,扣减5分,至分值扣完为止;达成率低于60%,视为此项不达标,扣减全部分值50分;新招人员一个月内离职率超10%,扣20分,超20%不得分;经查实与用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行为扣50分。
用工合作企业
经发局
2
10
基础 台账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须有招录人员身份信息;须办理入离职手续,要求材料完整准确,符合要求并做存档;须做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离职挽留。
未做入职登记、未做核实登记内容或核实有误的,扣5分/人次;未按合作企业规定时间、存档要求办理入离职手续的,扣5分/人次;未做离职面谈和未了解离职原因的扣5分/人次。
代理招聘:协助企业新招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台账资料;配合用工企业做好离职员工面谈等,并建立离职人员信息台账资料。
协助企业在规定时间里办理新招聘人员入职手续,未及时办理扣5分/人次;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台账,未建立或不完善台账资料扣5分/人次;做好离职员工面谈,并建立离职员工台账,未建立台账资料扣5分/人次。
猎头招聘:建立有效人才数据库;涉及到合作公司内部机密信息,必须遵守保密守则;建立完善合作企业信息台账。
未建立有效人才数据库或有效人才数据库不完善扣5分/人次;泄密合作用工企业内部机密扣5分/人次;台账资料不健全不完善扣5分/人次。
3
20
规范用工管理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及时足额发放薪资;工资发放台账齐全;及时协助企业处理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100%的扣10分/人次;薪资未按时发放或违规克扣,出现一次扣减分值10分;工资台账不齐全的,出现一次扣减分值2分。被投诉至相关管理部门的5分/次。
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行为扣5分/人次;违规发放薪资未征得合作企业同意的,扣10分/次;规范人事制度(入职、离职、纪律管理制度齐全),每少一项制度扣5分;及时处理员工纪律、纠纷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扣5分/次。
代理招聘:协助用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及时协助企业处理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员工稳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督促用工企业签订员工劳动合同,未签订扣5分/人次;协调处理员工劳资纠纷问题,未及时协调处理扣5分/人次;规范人事制度(入职、离职、纪律管理制度齐全),每少一项制度扣5分。及时协助处理员工纪律、纠纷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扣5分/次。
猎头招聘:人才的履历信息必须真实可靠;猎寻的企业高管层必须进行有效背景调查;成功入职的候选人一年内不得再次向候选人推荐其它公司;规范履行人才在公司的有效保证期限或者称试用期,帮辅企业留住人才;及时协助企业处理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员工稳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人才履历信息虚假无效扣5分/人次;不进行有效背景调查扣5分/人次;发现成功入职候选人一年内向其他企业推荐的扣5分/人次;规范人事制度(入职、离职、纪律管理制度齐全),每少一项制度扣5分;及时协助处理员工纪律、纠纷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扣5分/次。
4
企业 满意度
输送员工及时性;与企业协作和沟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员工的稳定性。
每小项分值为5分(考评单位为用工合作企业)。
5
加分项
成功输送园区所辖村、社区富余劳动力就业或高端人才。
每成功输送富余劳动力10人加1分;每成功输送1名高端人才加1分;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帮助本市其他镇区企业输送员工或高端人才。
累计成功输送100-200人加2分;200-300人加3分;300-500人加5分;500人以上加10分;每成功输送1名高端人才加1分;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